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中新经纬5月29日电 因在证监局责令整改期限届满后仍未完成相关承诺,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商城)控股股东及实控人被公开谴责。

控股股东及实控人被辽宁证监局责令改正

据公司2022年10月25日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以下简称“辽宁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领先半导体产投有限公司、王强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2】26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2021年10月17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领先半导体产投有限公司(下称领先半导体)及实际控制人王强针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作出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9个月内,承诺人将对上市公司内部实施资产重组,剥离亏损资产,减轻经营压力,提升运营能力。承诺人将促成上市公司出售亏损子公司商业城百货有限公司及与之相关的所有负债,并使用出售所获款项偿还上市公司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9个月的承诺期已满,领先半导体及王强未能如期履行上述承诺。

辽宁证监局决定对领先半导体及王强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同时,辽宁证监局要求,领先半导体及王强应积极履行承诺,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整改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责令整改期限届满后仍未完成相关承诺

上交所网站29日公布的监管信息显示,截至2023年5月,上述承诺未完成

上交所指出,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是市场关注的重大事项,相关方案中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对于限期内剥离亏损资产的公开承诺,涉及公司后续经营发展和战略规划,是公司股票在2022年年报披露后是否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重要判断因素,对公司股价和投资者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相关承诺方应当严格遵守,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完成承诺。但相关承诺方未按约定履行承诺,严重影响投资者预期,公司股票已因2022年年度净资产为负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节严重。控股股东及实控人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4.5.1条、第4.5.2条、第7.7.5条等有关规定。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开作出的上述承诺已于2022年10月到期,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在承诺期限内完成承诺,相关违规事实清楚,且在证监局责令整改期限届满后仍未完成相关承诺,情节严重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交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ST商城控股股东深圳市领先半导体产投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王强予以公开谴责。

官网显示,沈阳商业城成立于1991年,1997年9月组建沈阳商业城集团,同年被国家国内贸易部定为“全国商业零售业大一型企业”。1999年集团联合五家企业,经过股份制改造,组建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12月26日在上交所上市。

据*ST商城2022年年报,控股股东深圳市领先半导体产投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3月16日,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王强。公司主要经营业务包括一般经营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半导体产业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创业投资业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许可经营项目:半导体芯片、集成电路、半导体材料、电子产品、电气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实控人王强国籍为中国,主要职业为企业经营及投资,现任深圳市领先半导体产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其还是A股上市公司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实控人。

二级市场上,*ST商城29日收报6.85元,跌幅4.60%。(中新经纬APP)

【编辑:郭晋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