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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5月30日电 30日,深交所对湖北能源下发监管函。

监管函提到,4月28日,公司披露的《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显示,因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陕煤华中煤炭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中煤炭销售公司)2022年修订了水运煤业务交易合同有关条款,公司将华中煤炭销售公司2022年水运煤相关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对前期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其中调减2022年第一季度合并利润表的营业收入152197.44万元,变动幅度为21.94%;调减2022年半年度合并利润表的营业收入302177.42万元,变动幅度为22.14%;调减2022年第三季度合并利润表的营业收入379696.01万元,变动幅度为18.77%。

监管函提到,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的规定。本所希望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同时,提醒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2022年年报显示,湖北能源集主营业务为能源投资、开发与管理,从事或投资的主要业务包括水电、火电、核电、新能源发电、天然气输配、煤炭贸易和金融投资。(中新经纬APP)

【编辑:吴晓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