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链接:《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将于6月1日起开始施行

红网时刻新闻5月30日讯(记者 周纯)5月30日上午,永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对《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解读,永州市人大常委会、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相关领导出席发布会并就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记者:生活垃圾分为四类,但最主要还是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的分类。那么请问永州市是如何规范厨余垃圾“收、运、处”的问题,以避免先分后混?

永州市城管执法局:永州市对厨余垃圾的管理历来是重视的,为规范管理餐厨垃圾,保障食品安全,2012年就出台了《中心城区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对餐饮门店的餐厨垃圾进行了分类收集,集中处理。

而从《条例》的内容来看,《条例》的第十四条至二十一条对厨余垃圾的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等环节都提出了规定和要求。规定了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要单独收集厨余垃圾,并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收集、运输;收集运输单位应当分类收集、密闭运输、日产日清;处理单位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处理厨余垃圾;同时规定了厨余垃圾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单位等应当规范建立管理台账。

现阶段,永州市中心城区餐厨垃圾处置项目已建成,正在招标确定运营方,预计年内可投产,届时将满足中心城区的厨余垃圾处理需求,并将同步完善厨余垃圾收运体系。

记者:生活垃圾分类重在源头分类,根据《条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度,而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是其中重要组成部分。那么请问永州市将采取哪些举措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主动参与,引导市民规范分类。

永州市住建局: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既关系到全市人民人居环境的改善,又是社会文明水平进步的一个重要体现,作为垃圾分类运营过程中一个重要的责任单位——物业管理企业,具有天然的管理优势和不可推卸的相应职责,永州市将采取下列措施督促物业企业主动参与,引导市民规范分类。

一、建章立制,推动物业管理垃圾分类制度化和体系化

为了全面推动物业管理企业垃圾分类工作,永州市将加快生活垃圾分类的顶层设计和制度体系建设,加快制定出台相应的物业管理小区垃圾分类治理工作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对物业企业的责任清单、目标任务、实施要求、保障措施进行全面系统的规范,形成长效机制,落实物业企业垃圾分类治理工作制度化。

二、广泛宣传培训,推动市民生活习惯养成

垃圾分类治理工作,既是民生关键小事,也是绿色发展大事,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微信、微博、电子屏、政务内网等媒介,传播宣传生活垃圾分类政策、知识和要求,组织编制印发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的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提高市民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进一步指导物业企业主动参与,对相关保洁人员开展垃圾收运及分类培训、督促物业企业在小区张贴或悬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标语、广告牌,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促使市民养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良好习惯,推动全市垃圾分类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严格考核,督促核查垃圾分类工作实际成效

物业服务企业身处垃圾分类工作的“第一线”,是推动垃圾分类工作最为关键的一步,按照以属地管理为主、行业管理为辅的原则,形成上下联动、多方参与、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的良好格局。建立“督查-整改-反馈”日常工作巡查专班,落实工作整改约谈机制。加强对物业企业垃圾分类工作的督促检查,落实工作考核机制,通过严格考核夯实责任,提升物业企业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垃圾分类工作落实、落细。

记者:有害垃圾作为生活垃圾其中之一,对环境影响甚大,市民十分关注。请问永州市将采取哪些举措有效规范有害垃圾的“收、运、处”。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根据永州市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永州市有害垃圾“收、运、处”将按照“产生者分类投放,各区属地收集、危废经营单位转运处置”的方式进行。一是分类收集。在垃圾分类投放点设置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引导大家把有害垃圾分类投放到相应的收集容器内,待集中分拣后贮存在标准暂存间内。二是及时转运。有害垃圾实行定期或预约转运,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由具备条件的作业单位负责。三是规范处置。根据危险废物类别交由有相应危废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记者:垃圾是放错地方的资源,而可回收物是其中最具价值的物品。请问永州市将如何构建可回收物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助推生活垃圾和再生资源“两网融合”,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

永州市商务局:一是指导各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在充分调研摸底的基础上,编制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明确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路径、时间、重点工作任务,全力推动属地可回收物收运体系建设。

二是鼓励各县市区因地制宜地通过新建或改扩建、加盟连锁等方式,建设方便居民和单位交售的可回收物回收服务点、中转站、分拣中心等,鼓励在商业街区、超市、批发市场等场所专门设置可回收物分类智能回收设施,建立健全可回收物回收体系。

三是引进和培育再生资源回收骨干企业,鼓励各县市区通过招商引资方式引进再生资源行业龙头企业,通过连锁经营、特许经营(加盟)等方式,整合辖区内再生资源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户,提高永州市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规模化和组织化水平。

四是加大对可回收物分类回收的宣传力度,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行为,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利用的良好氛围。

我们相信,《条例》实行后,永州市可回收物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可以更加健全,生活垃圾和再生资源“两网融合”进度能进一步加快。谢谢!

记者:全民参与是生活垃圾分类落到实处的关键,而培育市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重在从小抓起。请问永州市将如何推进垃圾分类进学校,以学校带动家庭。

永州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垃圾分类进校园工作。近年来,我们坚持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加强对学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同时,通过深入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等活动,永州市实现“小手拉大手”,带动家长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工作格局,形成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引领整个社会的良好氛围。

一是加强分类宣传教育。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认知水平和成长规律,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与课堂教学内容有机结合,做到垃圾分类知识进课堂。利用板报、宣传橱窗、图册、校园网站等宣传阵地,广泛采取做游戏、讲故事、知识竞赛等活动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大力培育青少年生态文明实践学生社团或志愿者团队,充分调动广大青少年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显著的生活垃圾分类综合实践活动。

二是科学合理配置设施。各级各类学校结合实际,在办公室、教室、食堂、校园等场所,依据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要求,合理设置足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满足学校生活垃圾实际分类需要,培养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三是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要求各地各校积极总结和推介学校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向社区、家庭辐射,发挥好学校及师生的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