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汤和男友小魏在2017年相识相恋,小汤一心奔着结婚目的和小魏谈恋爱。直到2020年,小汤发现男友原来已有家室,自己却做了别人眼中的小三。小汤无比失望,向男友提出分手并索要28万分手费。

图片来源于网络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图片来源于网络

小魏曾以结婚买房为由,利用自己从事投资行业的知识,多次鼓动小汤投资P2P贝米钱包。谁知,2018年贝米钱包爆雷,直接导致小汤亏损30万元。此外,小汤也曾怀孕,经双方商量决定去做人工流产手术拿掉孩子。

这28万分手费包含了投资亏损、怀孕流产致身体损伤、精神损失等部分。小魏只支付了5万多,剩下的22万多还没支付,于是小汤向法院起诉,要求小魏支付剩余的部分。

以投资亏损的名义索赔,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小汤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损失和小魏有直接关联,而且作为一名成年人,理应知晓投资风险。由于小汤未能提供确切证据,因此难以认定小魏与小汤所述投资损失之间存在必然因果联系。至于流产的事情,根据双方证据,签订协议当天医院检查结果显示小汤并未怀孕。

法院最终驳回双方的诉讼请求,已经支付的5万多小魏无权拿回,剩下的22万也无需支付小汤。

所谓的分手费既没有法律依据,也不是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有悖于公序良俗原则,不受法律保护。如果约定给付的一方反悔,另一方想追回的话,法院大多数情况下也是不会支持的。

像案例当中,小魏是有配偶的,小汤的身份相当于第三者,她向对方索要分手费。即使小魏自愿给付,这笔分手费很可能会被撤销或者认定无效。因为小魏和小汤之间的关系本身就不正当,违背公序良俗。如果小魏动用了夫妻共同财产来支付这笔分手费,那么他的配偶是有权追回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起诉小三返还财产。

分手费这东西只能说凭良心,对方愿意,就给你;不愿意,你也很难去要求对方支付。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