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车顺路就挣100,你们上来就罚我一万!是来抢钱的吗?”河南郑州一男子,打算放假开车回商丘老家,为了省点油费,于是在某平台上接了一个顺路的单子,其价格是108元,没想到却被罚款1万元

河南郑州一男子,每次放假都会开车回商丘老家,由于是私家车往返比较耗油,为了省点油费,他听从了一位朋友的建议,学会了在平台上发布订单。以此来寻找一位和自己顺路的人一起合乘,俗称搭顺风车。

该男子觉得这个主意也不错,这样一来不仅可以降低自己的耗油成本,还可以在回去的路上有同乡的人说说话,所以两年来,每逢节假日回家时,他都是这么做的。

这天他跟往常一样,准备回家之前在平台上发布了订单,很快就有人接单了,而平台也自动计算路程给出了价格,正好是108块。双方完成交易碰面之后,经过一番交流,都挺认同这个价格,于是他们便上车出发了。

行车途中该男子和乘客交谈得十分融洽,然而不一会儿,他们就被人拦了下来,此人自称是交通运营部门的工作人员,他提出对该男子的车辆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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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配合工作,该男子与其乘客都下了车,各位工作人员在经过一番询问后得知该男子没有运营许可证,于是,便以该男子未经许可运营车辆为由将其扣了下来。

该男子和乘客等了将近一个小时左右,那位工作人员又走了出来,他称该男子是非法运营车辆,按照规定要交罚款一万元。

该男子一听这话瞬间急了,自己只是放假开车回家,顺路捎了个人,怎么就成非法运营车辆了呢?况且自己这两年来跑过好几次了,都没有被这样查,怎么偏偏这一次就被查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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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男子拒绝交罚款,随后便出来了一群“工作人员”对该男子进行“劝解”,看似劝解,实则逼迫。该男子看了看路上来来往往的人群和车辆,又看了看着急的乘客,还是先交上了一万元的“罚款”。

回去之后,该男子越想越不得劲儿,于是他就把这个运营部门告上了法庭。要求该运营部门退还他交的“罚款”。

在法院审理的过程中,发现该男子这种做法只是属于拼车与合乘,不属于非法运营车辆,于是,一审判决下来了,就是要求运营部门退还该男子所交的“罚款”。

这下运营部门却不愿意了,他们称,该男子出行车辆是以盈利为目的的,所以还是属于非法运营车辆范畴的。他们甚至还拿油钱的成本与利益来作比较。

依照他们的计算,该男子跑车一趟所花费的费用一共也不会超过130,照这么说,二人均摊的话,每人的费用只需65元。而该男子向乘客索要108元,足足净赚几十块,所以说还是以盈利为目的的。

该男子听到运营部门这一解释也怒了,他出面反驳说,运营部门如此计算,只是按照他自己的理解来的,其实自己的车是新车加的,油也比较贵,总的花销算下来,远远不止130元。

法院进行二审时经过调查,发现该男子三年来在平台上接单也不过十几次,从这方面来说,不属于以盈利为目的。经过调查,法院还发现108元也不是该男子自己定的,而是平台按路程计价而定的,是符合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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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也指出,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拼车、顺风车),是指不以盈利为目的,由合乘出行提供者,通过互联网方式事先发布个人驾车出行信息,由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出行提供者的非营运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

而法院审理认为,该男子的出行方式正好符合这一条,这也是我们如今所鼓励的事情,因为这样一来,不仅可以让出行的人降低出行成本,还可以有效缓解交通压力。

而该运营部门要求该男子所交罚款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所以二审的判决依然没有做出改变,仍是要求该运营部门退还该男子所缴罚款。这一判决让广大网友觉得甚是公平。

通过该次事件,也让我们认识到当今社会的确存在着某些部门乱收费的现象,也希望政府可以对这些部门进行整改,防止某些部门打着查黑车的幌子进行乱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