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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5月份最火爆的网络现象,就是“挖呀挖”这首儿歌。几位担任幼儿教学工作的年轻女教师,以青春的朝气、靓丽的外形、治愈的嗓音以及活泼的表现力,把这首儿歌带火了。其中,“桃子老师”、“黄老师”的每场直播都吸引了数十上百万人的关注,账号粉丝暴涨,多次被媒体采访报道,另外几名视频发布者粉丝也在逐渐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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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场的热闹不必深究,网络流量来得猛,去得也快。从教育工作者的角度出发,“挖呀挖”的爆火,却揭示出另外一只“房间里的大象”,它明明就在那儿,但似乎被所有人有意无意间忽略了。这就是,这几位老师,是把自己上课录制的视频,发到了网上,从而引起了关注,才逐渐形成爆款。这就提出来一个问题:处于教学工作中的老师,在课堂上录制短视频,并将其发布到网上,是否合适?我个人认为这是不够妥当,至少也是欠周全的。

教师是人类灵魂工程师,这是一份神圣而光荣的工作。为了做好教学工作,教师有太多的事情要做,不仅要传授知识,还要与学生互动,什么时候该讲什么内容,要随时把握教学的进度,还要关注到教学的效果……一节课下来,必须全程做到全神贯注,所有的精力和关注点都应该放到教学工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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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的拍摄对教师上课来说,会形成一种干扰。课堂教学是教师、学生、课堂三者合一的场景,教师与学生通过课堂连接在一起,形成了教学的闭环。视频拍摄的出现,使得这个闭环出现了一个缺口,手机成为教师和学生之间的“第三者”。通过手机这个媒介,无不计其数的网友涌入了这个教室,共同构建出了一个新的场景。通过“闯入”幼儿园的音乐课,网友们感到了久违的童真,并因而得到了治愈。这就是对这类视频的传播学解释。

问题在于,课堂上闯入了无数的围观者。教师们原本只需要在旧有的闭环中完成教学工作即可,但随着新媒介的引入,新的场景使得教师的身份发生了转移,工作重心受到了干扰。在上课的同时,还需要兼顾到手机的拍摄镜头,考虑拍摄的效果,增加表演的元素。虽然说上课也是一种表演,但面对手机的表演,不是对在场的学生表演,而是对那些“人不在场”但“视线在场”的网友进行表演。一个必然的结论就是,视频上的表现力更为重要,学生以及课堂内容就不再是最受关注的重心,教学效果自然会受到影响。

为了保证教学效果,各个教学机构的教务部门都制定了对教师的纪律要求,这些规定大同小异,包括不能迟到早退、不能抽烟喝酒吃东西、不能随意进出、不能打骂恐吓学生等等,其中大多数学校都会对教师上课使用手机作出规定。一般来说都会禁止教师在上课的时候接听拨打电话,规定严格的甚至要求,如果上课期间手机铃声响起,都可以算作教学事故。对于一个教师来说,即使是最轻微的教学事故,都是工作中的一项污点。各教育机构对手机使用的严格规定,目的就是为了维护教学场景的完整性以及教学效果与教学计划的统一性。既然如此,带手机到课堂上录制视频,就显得不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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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重要的是,手机视频可能会对孩子们带来不良后果。“挖呀挖”的视频只针对教师自己,这已经算是好的了。目前我们还看到一些教师的手机拍摄视频,镜头对准的是自己班上的小孩,让他们回答一些看上去“有意思”的问题,然后把孩子们天真可爱的样子发到网上去,有次而引发关注。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应该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其肖像权由父母进行监护,教师拍摄未成年人视频上网,如果没有得到监护人统一,其实已经涉嫌侵权。

“挖呀挖”火了之后,黄老师所在的幼稚园在回答记者问题的时候,说这是“她的个人行为”,这个回答并不准确。教师在业余时间完全可以自己拍摄视频上传,多火多热闹都没关系。但是上课教学,是一种职务行为。拍摄上课教学活动视频,针对的是职务行为,从产权角度讲,并不完全是“个人行为”。首先要获得所在教育机构的同意,才能够上传。其次,由此而产生的正面和负面效益,都与学校有关。业余时间的直播学校无权过问,但是将履行职务行为的视频上传,多少是有点问题的。

人类是媒介化的生物,通过媒介去接触世界,与社会建立联系。因此,对媒介的使用才是文明的开始。媒介就是工具,如何正确使用媒介,关系到社会的文明和延续。对于教育来说,教师理当以身作则,教会学生如何正确使用媒介。手机拍摄视频就是一种新的媒介技术,其最大的特点就是模糊了公共与私人的边界。在课堂教学的时候,教师应该厘清其中的关系。否则,学生有样学样,对于手机的使用就不能形成正确的观念。因此,“挖呀挖”这样在课堂上拍摄视频并将其上传到短视频平台的行为,并不应当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