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红星新闻发布一则《网贷APP“诈骗案”涉案资金流入上市企业 江苏警方:下一步会有交代》的报道,披露了江苏盐城一家上市公司涉嫌“非法放贷”、却至今未受法律制裁的事实。

根据上述报道,三款网络借贷APP的开发者,因以“低利息”“无抵押”等广告为诱导,收取被害人高额“砍头息”,被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法院一审认定构成“诈骗罪”,其中,李德龙、刘镠两名创业者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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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该案被告人称,他们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且其行为是在上市企业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061;以下简称“旗天科技”)前董事长、现副董事长刘涛的授意下进行。

红星新闻的报道指出,2017年9月14日,刘涛与从事互联网放贷业务的李德龙、刘镠签订了一份《合作框架协议》,就此开始了“非法放贷”。

另有媒体报道指出,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后,涉案网贷APP的全部收入,以流量费/风控征信费的形式,流入了旗天科技,“仅2018年,就由此产生了将近3个亿的收入和2个亿的净利润。”

但是,旗天科技并未履行对李德龙等人的约定,在欠下李德龙等人1个多亿后,案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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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被告人指出,旗天科技及其时任董事长刘涛,是“非法放贷”的指挥人、出资人、获利人,但盐城市司法机关,却只抓了李德龙等人,属于“抓大放小,双标办案,徇私枉法”。

针对旗天科技涉嫌“非法放贷”一事,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一份《答复函》,也侧面印证了旗天科技绝对无法置身事外:

检察院称,在案证据显示,涉案APP收入,既有流入旗天科技公司,也有流入李德龙、刘镠及其他的私人账户,“并非均流入旗天科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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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为何旗天科技及其时任董事长刘涛,至今未曾受到任何法律制裁呢?

对此,有知情人士指出,在背后给旗天科技撑腰的,就是该案办案机关所在地的盐城市政府。

旗天科技官网文章显示,该公司于2021年引入国有控股股东,正“大力打造盐城总部”。

该公司于去年2月发布的《关于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称,2021年9月,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由刘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圳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为盐城市盐南兴路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由刘涛先生变更为盐城市人民政府。

也就是说,这起由“非法放贷”牵扯出的“诈骗案”正在办理过程中,办案机关所在地的盐城市政府,入股了旗天科技这家涉嫌“非法放贷”的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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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这些案件中的疑问,盐城警方在回复红星新闻时称“在查”,且“下一步会有交代”。

但至今为止,盐城市司法机关没有作出任何公开回复。

值得一提的是,在数日之前的5月26日,旗天科技副董事长刘涛,增持了该公司股份3294.97股,占该公司总股本为5.0%。变动期间,该公司股价上涨1.27%。

而在更早之前的5月8日,盐城市政协副主席李东成、汤冬青一行,也来到了旗天科技做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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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放贷”是为法律、人民所不容之事,但是,一家明显牵涉“非法放贷”的上市公司,却始终没有受到法律制裁,着实令人震惊。

尽管盐城市政府是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但是,面对该公司可能存在的不法行为,盐城市政府应当深入调查事实,必要时壮士断腕。

如果一味为了经济利益,为不法公司进行站台,最终可能会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