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汉中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由汉中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房巍主持,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饶猛通报了全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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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两法”实施以来,汉中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切实担当未成年人“两法”赋予的更重法律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作用,主动融入其他“五大保护”,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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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融合履职,加强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

市县两级检察院加强与侦查、审判机关的协作配合,主动介入引导侦查,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从严从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近三年,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138人,起诉211人,起诉率达80.62%,高于刑事犯罪总体起诉率5.85个百分点。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属于初犯、偶犯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从宽处理,落实帮教措施,促其改过自新、回归社会。为更好地保障未成年被害人隐私和身心健康,先后建成9个具备取证问询、心理疏导、救助关怀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办案工作区。大力开展对未成年人的司法救助,根据需要向涉案未成年人及案件当事人的未成年子女,提供经济救助、身心康复、复学就业等多元化综合救助。全市先后共救助涉案未成年人99人,发放救助金129.15万元。统筹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切实加强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在依法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同时,稳步推进涉及未成年人抚养、收养、继承、教育等民事行政案件的审判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对不履行法定抚养义务的监护人依法决定支持起诉7人。针对群众关心、社会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娱乐场所等领域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问题,依法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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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标本兼治,积极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

全市两级检察机关院领导、未检检察官均担任辖区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先后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300余场次,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被中国关工委、中政委等部门联合授予“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建立“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治理”工作模式,审查案件同时分析未成年人保护漏洞,对怠于履职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等问题,依法通过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方式促推相关部门依法履行未成年人保护职责。市检察院联合市监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等8家单位在全省率先会签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并联合市公安局制作《检警提示》,在全市社区、学校、医院、酒店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场所张贴和现场宣讲。联合相关单位会签《汉中市关于落实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工作人员从业查询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实施细则》,将入职查询对象扩展到所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从业人员,最大限度扫除从业查询盲区盲点,编织起未成年人保护最严密的防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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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能动履职,推进未成年人“六大保护”融通落实

积极融入家庭保护。积极开展监护干预工作,对因监护缺失的涉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发送“督促监护令”75份,向未成年被害人的监护人发送“督促监护令”15份。市检察院联合市妇联、市关工委共同出台《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办法》,根据个案不同情况和监护履职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工作联动、因案施策,有针对性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积极融入学校保护。在全市常态化开展督导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校园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等更易遭受侵害特点,在全市部署开展“检爱同行—法治进乡村”巡讲活动。积极融入社会保护。扎实开展“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宾馆、酒店、KTV等娱乐场所未成年人案件多发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履职尽责。积极融入网络保护。针对案件办理中发现的利用网络、电信平台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主动联系网信部门、电信运营商,共同研究对策措施,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清朗的网络环境。积极融入政府保护。市检察院联合市民政局共同出台《汉中市检察机关与民政部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深度合作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建设和社会综合治理,共同打通未成年人保护“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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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践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坚持依法能动履职,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全面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工作,助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融通发力,共同把未成年人保护这项“朝阳事业”做得更好!

发布会上,来自华商报、西部法制报、陕西网等媒体记者分别就检察机关如何推动“一号检察建议”走深走实,如何更好融入其他“五大保护”,如何推动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深入发展等问题进行了提问,市检察院未检办主任田方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