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前夕,最高人民法院会同全国妇联发布《关于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范人民法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促进家长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责任。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希望孩子健康成长是为人父母者的共同心愿,但由于种种因素限制,家庭教育存在生而不教、教而不当之类的问题。为了不让父母们由着性子带娃,2022年元旦《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开始正式实施,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到“国事”。之后,国内多地法院陆续发出《家庭教育令》,依法纠正父母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或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依法带娃”时代,当好一个合格家长是为人父母的必修课。令人遗憾的是,现实并不尽如人意,尤其是一些父母分居或者离异家庭的孩子,更容易受到来自父母有意或无意的伤害。

父母之间闹矛盾,孩子是无辜的,只要稍有理性的家长,都会尽量避免殃及孩子。不过,也有不少为人父母者,一旦分居离异,或者把孩子看成累赘想方设法踢给另一方,或者以孩子作为筹码故意给另一方的探视设置各种人为障碍。父母之间的“斗法”,两种表现虽然截然相反,但最大的受害者最终都是孩子。

父母的爱,缺一不可。“缺爱”的环境,对孩子的成长极其不利,其后续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实难估量。两年前,媒体披露内蒙古巴林左旗一个平均年龄只有17岁的恶势力团伙,或许就颇具警示意义。该团伙19名被告人(有8人在案发时尚未成年),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实施强奸犯罪45起,其中有10名被害人为14岁以下的幼女。据悉,该团伙中有多人来自离异家庭,抑或父母常年在外务工,家庭教育缺失是这些误入歧途的年轻人共同的特征。

教育孩子是为人父母者的责任与义务,不能因为父母分居或离异让家庭教育打折扣。《意见》提出人民法院、妇联将加强协作配合,妇联将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结合实际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扩大不同类型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换言之,如果父母双方没有尽到相应义务,相关部门就要积极进行干预。有必要时,依法带娃可以露出“牙齿”,责令相关人员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孩子不是父母的私有财产,但离异“探望难”问题却折射了部分父母所包藏的“私心”。为此,《意见》明确规定,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或者阻碍另一方行使监护权、探望权,对违反规定的,人民法院将对其开展监护职责教育和家庭教育指导。

离异“探望难”,表面上是离婚夫妻一方的探望权未能得到满足,实质上则损害了未成年子女的权益。一年前,上海市宝山区法院对一起离婚后探望权强制执行案中的被执行人李先生发出了《家庭教育令》,对于破解离异“探望难”颇具借鉴意义。法院发出的《家庭教育令》不仅带有教育当事人的基本功能,还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罚乃至追究刑事责任,具有震慑的作用。坊间普遍认为其实际效果比起单纯的满足单次“探望权”要好得多。

每逢六一,绝大多数孩子都会收到父母精心挑选的礼物,而贯彻落实“依法带娃”则是相关部门送给孩子的一份大礼。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开端,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家庭的幸福安宁,也关乎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稳定。抚养孩子既是道德义务也是法律责任,用法治守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当然离不开全社会共同发力。为下一代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氛围,所有人都责无旁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