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苏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出炉啦!

今天(6月1日)上午,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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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苏州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克服不利气象条件等诸多困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在全市GDP实现2.4万亿元同时,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

具体来看,环境空气方面,2022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稳定,苏州市各地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均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市区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28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4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3%;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同比下降;二氧化硫(SO2)、一氧化碳(CO)浓度同比持平;臭氧(O3)浓度同比上升。

地表水环境方面,2022年,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13个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30个国考断面水质优Ⅲ比例为86.7%;达到Ⅱ类标准的断面比例为50.0%,同比上升10%。80个省考断面水质优Ⅲ比例为92.5%;达到Ⅱ类标准的断面比例为66.3%,同比上升12.5%。国、省考断面均无劣Ⅴ类断面。太湖湖体(苏州辖区)总体水质处于Ⅳ类,阳澄湖湖体总体水质处于Ⅲ类。长江(苏州段)总体水质稳定在优级水平。长江干流(苏州段)各断面水质均达Ⅱ类,主要通江河流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京杭大运河(苏州段)水质稳定在优级水平。

土壤环境方面,“十四五”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4 7个一般风险监控点位中,污染物含量低于风险筛选值的点位有41个,占比87.2%,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生态质量方面,依据《区域生态质量评价办法(试行)》规定的生态质量指数(EQI)综合评价,2022年,苏州市生态质量达到“三类”标准。

农村环境方面,全市开展空气质量监测的11个村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82%。全市开展监测的1个 “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为Ⅱ类。

声环境方面,2022年,苏州市声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昼间区域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4.3分贝,同比下降0.5分贝,处于区域环境噪声二级(较好)水平。影响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的主要声源依次是社会生活噪声、交通噪声、施工噪声和工业噪声。

辐射环境方面,2022年,苏州市各类电离辐射监测因子基本处于江苏省天然本底水平范围或标准限值以下,其中重点饮用水水源地、太湖流域水质辐射水平等检测项目监测结果均符合相应的标准限值要求。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来源于苏州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对于各项工作的真抓实干、提质增效、创新争优。

具体来看,绿色低碳发展稳步推进。积极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严把环境准入关,劝退高污染、高耗能建设项目,培育绿色工厂;开展新一轮“散乱污”企业(作坊)专项整治,完成整治3427家,腾挪土地1.3万亩。谋划推动全域生态保护修复及山体保护、“一圈一带”生态保护、澄湖生态保护等工作,张家港经开区、吴中经开区获评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编制完善苏州市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搭建苏州市碳普惠平台。加快环太湖地区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区建设。

污染防治攻坚持续深入。推动实施4415项年度治气工程项目,督促61家重点大户落实自愿最优减排措施,完成1631项VOCS清洁原料替代项目、1250项VOCS综合治理项目、1100项VOCS无组织排放治理项目、373个储罐分类深度治理,累计淘汰国三柴油车超2万辆,完成4900台厂内叉车清洁能源替代。印发实施《重点湖泊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制定“一湖一策”攻坚方案,完成阳澄湖水生植被修复10000亩,优化布设市考断面113个,推动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制定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一园一策”整改方案,新建扩建工业废水处理厂和城镇污水处理项目,长江、太湖排污口整治进度分别达94%和99%。在全省率先组织严格管控类农用地土壤详查、土壤和地下水背景值调查。高质量编制完成“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积极探索新污染物监测及治理。

生态保护修复成效明显。市委、市政府办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方案》,全面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多部门联合出台《苏州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评估实施方案》,强化对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评估。开展金墅港退圩还湖生态修复和大阳山生态复绿工程,着力打造山水生态蓝绿廊道。深入推进吴中西山“生态岛”试验区建设,“太湖生态岛农文旅绿色低碳融合发展示范项目”入选国家第二批EOD模式试点。在太湖生态岛建成全省首个综合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示范基地,成功举办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现场会,累计建设生态安全缓冲区11个。

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有力。制定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方案,建立整改销号推进督办机制。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的信访办结率为96.5%。省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办结率为99.2%。2021、2022年国家、省级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我市环境问题已全部完成省级销号。

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力度持续加大。严查大案要案,组建大案要案突击组,查处全国首例制售、使用机动车排放检验作弊设备特大案,查处太仓某废矿物油非法收集处置窝点,成功破获偷排高浓度废液至某水务有限公司污水管网案件。全年共办理大案要案61件。

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压实兜牢。围绕生态环境重点领域开展“拉网式全覆盖”隐患排查和整改。完成核与辐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三年行动,全市辐射安全保持零事故。抓好医废安全处置。组织开展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演练、苏州市“2022安辐一号”辐射事故应急演习,提升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实战水平。全年共受理各级生态环境信访举报数量同比下降17.8%。

服务高质量发展主动有为。深入实施“绿色助企十四条”,出台“惠企纾困稳经济十八条举措”,发布涉企“免罚轻罚”清单3.0版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全年免罚案件253件,涉及金额5635万元;轻罚案件367件,涉及金额3075万元。深化“放管服”改革,在6个产业园区先行推开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改革试点,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项目审批时间缩减到1天。

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完成23个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集中区)污染物限值限量监测监控能力建设,建设各类站点727个,全省最多。建成涵盖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和生态状况监测的生态环境要素监测网络,覆盖所有建制县(市、区),水、气、噪声自动站和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数量均居全省第一,形成了规模较大、具有常规预报预警的监测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