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抛弃孩子的父母,在道德上肯定是有缺失的,类似于这样的做法,甚至已经触犯了国家法律(遗弃罪)…

尽管有关部门不断宣导,但有些人还是会因各种原因不要孩子,其中最为常见的就是重男轻女,根本就不把女儿当一回事。

近日,江苏有一名女子在网络上发文说自己拒绝认亲,结果被亲生父母道德绑架,说她没有良心,父母没有养育之恩也有生育之恩。

像这样的话,明显是不能够作为依据的,为人父母者,当初狠心把自己的骨肉遗弃,如今又强制认亲,真的是从来没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事件发生在江苏东台,当事人(骆女士)今年23岁,1998年,出生还没有满月就被父母抛弃。

后来被好心人发现,报警给送到了福利院,有了一个遮风避雨的地方,没有多久就对一骆姓父母收养,并且办理了相关收养手续。

来到这个新家以后,由于养父养母没有生育能力,对骆女士可以说是视如己出,尽心尽力的培养,无论是穿的用的都是最好的。

随着骆女士一天天长大,她是收养的事也不再是秘密,虽然心里曾有过一丝失落,但回过头一想,养父养母就是自己的亲生父母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在骆女士的心里,养父养母不是亲生父母胜似亲生父母,他们从小就宠爱自己,无论喜欢什么,养父养母都会尽最大可能满足。

转眼间20多年过去了,亲生父母就联系骆女士,表达了认亲的想法,结果遭到了骆女士拒绝。

为了能让骆女士妥协,亲生父母舅舅当谁客,希望她能够想开一点,满足父母的愿望,他们只想弥补一下内心的愧疚。

接下来舅舅又话锋一转,谈及弟弟交女朋友了,父母希望她以后能跟弟弟联系,毕竟是亲兄妹血浓于水,就算打断骨头也连着筋。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据骆女士描述,当时他们家的条件还可以,就因为我是一个女孩,他们重男轻女就把我抛弃。

后来我被送到福利院,最后被养父养母收养,是他们给我一个家,让我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爱。

他们抛弃我以后,2000年又生了一个儿子(东东),当时他们还给我的养父母寄来了一封感谢信。

从骆女士提供的信息来看,所谓的感谢信也只是告知她的实际情况,并没有太多关切之词,更没有想过要把她接回家去。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骆女士就这样被养父母抚养长大,如今亲生父母又想认亲了,骆女士直言不接受,我没有这样的父母。

按理说这样做也没有毛病,这种事无论发生在任何人身上,心里都有一条难以逾越的鸿沟,也没有多少人能够做到释怀过往。

骆女士因为拒绝认亲,结果却遭到亲生父母谴责,说她没有良心,连基本的人文道德都不懂。

骆女士本不想离婚,没想到父母却得寸进尺,各种信息骚扰,就是想通过舆论压力迫使她认亲,说母女之间哪有什么隔夜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骆女士是对此也是气愤不已,认为他们做得太过分,他们一家人简直就没有人性可言。

陆女士说:他们本来就是没有道德的人,又凭什么来道德绑架我?

他们还有儿子,而我的养父养母只有我一个,当初把我丢掉,如今又想从别人的手里把我抢走。

陆女士将个人经历发到网上,引发了大量网友共情,有网友说这样的父母坚决不认,亲妈说没有隔夜仇,那就让他先帮忙买房买车,然后再谈认不认亲的事?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对于上述的亲生父母,他们已经犯了遗弃儿童罪,如果女孩起诉,他们还会受到相应的惩罚。

遗弃婴儿的,可能构成遗弃罪,遗弃罪的犯罪构成如下:

遗弃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必须是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

犯遗弃罪的行为人,对遗弃的行为应持间接故意或直接故意的心态,遗弃罪侵犯的客体是是家庭成员之间相互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客观表现为行为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是纯正的不作为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