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恨死我老婆了。因为她让我们全家现在日子过得紧巴巴的,差点就揭不开锅了。
这五六年来,我老婆换了三次房,都是二手房。第一个房子是我全款买的,房产证上只有我的名字,她不高兴不放心,以房子面积小为理由,自己找了个大房子。然后直接把原来的房子挂到中介,不到一个星期就卖掉了。
42万买的,80万卖掉,还付了中介费12000元。转头又买下136平的房子,总价129万。可带上卖掉的78万,又拿出多年积蓄26万,还是不够,于是又公积金贷款了25万。
由于公积金贷款是我一个人的,房产证上又只能写我的名字。老婆硬逼着我去公证处花了3600大洋进行了房产公证。可是才住2年,又埋怨说房子大了,一家3口住着空荡荡的,卫生又难打扫,又吵着要换一间小一点的房子,理由找的很好:说是为了我上班方便,就在工作单位边的一个小区。
我说别换了,这个房子住的挺好的,南北通透,阳光好,而且小区设施和物业都不错,离上班的地方又不远。况且搬家又累又伤身。
可妻子不听,执意要换,拗不过她,最终还是买了一个96平,前后花了100万。原来136平的却低价以124万卖了。
原先妻子还买了3万的电动汽车,可买了96平的房子后,嫌弃电动汽车跑得慢跑不远,才开一年半,只以2800元又卖回给了电动汽车店主。却购了一辆十几万的北京现代。
我也不知道,我们到底是赚了还是赔了?反正这下好了,房产证上也终于有了她的名字,每天都开心的哼着歌曲。
我的天啊,不到五六年时间,我们从小康生活直接掉入贫困线。每天都是勒紧裤腰带过日子,我真是恨自己那时候怎么不拦着她,让她随着性子来。现在真的非常后悔。
你们说气不气人,这个败家娘们。我都怀疑她数次换房的原因肯定是房产证上没有登记她的姓名,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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