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买房 胡梦吟日前,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等5部门发布关于印发《佛山市全面推进不动产“带押过户”工作方案》的通知,工作方案明确了“带押过户”的工作内容、流程、分工和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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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指出,“带押过户”是指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的规定,在申请办理已抵押不动产转移登记时,无需提前归还旧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实现不动产登记和抵押贷款的有效衔接。

在不动产“带押过户”过程中,通过业务组合模式,优化业务流程,实现不动产交易更加高效、便捷。不动产交易过程中,对于卖方未还清贷款、抵押尚未解除,买方也需要使用贷款购房,且交易房产满足除原银行贷款抵押外没有设立其他抵押的条件时,买卖双方可选择不动产“带押过户”模式。

“带押过户”的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一)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意向,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并向银行提交申请贷款资料、提前还款申请和“带押过户”申请。

(二)评估公司出具评估报告后,买卖双方及其贷款银行共同签订《二手房“带押过户”四方协议》(若新旧抵押权人为同一银行的可为三方协议),同时银行向买方出同意贷款通知书。

(三)买卖双方备齐《二手房“带押过户”四方协议》(若新旧抵押权人为同一银行的可为三方协议)及存量房买卖合同等有关材料,联合银行到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缴纳税费以及办理产权过户和抵押权首次登记手续。

(四)缮证与发证。

(五)放款至专门账户,结清卖方贷款。

(六)卖方贷款银行结清贷款后,该银行线上提交抵押注销申请。

值得一提的是,方案还提出,2023年6月起正式进入“带押过户”工作的全面实施阶段。佛山将全面开展不动产“带押过户”工作,各部门根据工作分工,各司其责,共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工作。在全面实施阶段做好分析调研总结工作,推进不动产“带押过户”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