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宜宾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宜宾市叙州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罗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罗平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背离初心使命,无视党纪国法,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多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与管理服务对象“亲而不清”,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以亲属名义持有的房产;利用其职务影响,插手干预工程项目承发包;追求低级趣味,与他人以打麻将、“炸金花”等方式赌博;将公权力当作攫取个人私利的工具,甘于被“围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审批、工程款划拨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罗平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宜宾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罗平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宜宾市叙州区第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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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简历

罗平,男,汉族,1962年8月生,四川宜宾人,省委党校在职大学学历。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1年8月至1996年4月,先后在宜宾县教师进修校、县文教局、县招生办、县司法局、县文化局、县体改委工作;

1996年4月至2001年2月,历任宜宾县国资局局长,县民政局党总支副书记、局长;

2001年2月至2011年11月,历任宜宾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副县长;

2011年11月至2016年9月,任宜宾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2016年9月至2018年9月,历任宜宾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县政府副县长,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2018年9月至2022年1月,历任宜宾市叙州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党组成员;

2022年1月,为宜宾市叙州区人大常委会正县级干部。

来源:廉洁宜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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