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晴隆县精神文明办发布的《关于征求<晴隆县移风易俗倡导性标准>意见和建议的通知》引发关注。《晴隆县移风易俗倡导性标准(征求意见稿)》提出,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乔迁、订婚、再婚、满月、生日、入伍、升学、谢师、祝寿、立碑、店铺开业等酒席一律禁办。

通知称,为持续开展滥办酒席、铺张浪费、厚葬薄养、低俗婚闹、高价彩礼、人情攀比等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深入推进移风易俗、文明乡风专项行动落到实处。结合该县实际,晴隆县精神文明办拟制定《晴隆县移风易俗倡导性标准》,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通知指出,全县干部职工家庭办理婚丧事宜需严格按程序报备批准方可办理;一般党员同志需报党组织关系所在支部批准方可办理;广大群众办理婚丧事宜需报村(社区)红白理事会批准方可办理,报备时需说明办理时长、操办规模、宴请范围等。

通知还明确了燃放烟花爆竹的要求,一场婚礼燃放烟花爆竹不超过200元,一场丧事燃放烟花爆竹不超过600元。

婚庆标准

1.婚嫁酒席的操办必须是本人、子女或有法定抚养权的人结婚且结婚双方达到法定婚龄。

2.结婚酒席时间控制在1天,承办酒席一餐,单方置办桌数控制在30(300人)桌以内,双方合办的婚宴控制在45(450人)桌以内。

3.不倡导一事多人办、一事多地办或化整为零、分散办。离异父母为子女操办酒席的只能由一方在一地承办。

4.提倡“低彩礼、零彩礼”。彩礼不是衡量情感的秤杆,提倡广大家庭率先示范“零彩礼”、不收取彩礼,抵制高价彩礼,男方家庭送女方家庭彩礼(含物资)不得超过男方家庭上一年家庭的总收入;女方送男方家庭陪嫁(含物资)不得超过女方家庭上一年家庭的总收入。

5.操办酒席不收受超过200元的礼金,参与酒席随礼控制在200元以内。

6.婚车不租借豪华车辆,数量控制在6辆以内,庆典鼓乐队伍不超过6人。

7.拒绝低俗婚闹,杜绝恶搞新郎新娘以及伴郎伴娘、在新郎新娘身上乱涂乱画、往新郎新娘身上抛洒或喷射粉末、汽水、鸡蛋、油漆、灭火器等物品,不发生捆绑或脱衣露体等其他造成身心伤害的不良行为。办理酒席期间不得占用街道、公路等公共服务设施,不得影响正常交通秩序和他人正常生活。

文丨奔流新闻记者 张鹏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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