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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一早,一位也算熟悉的律师朋友来电话咨询一个问题。他开口就是“王大律”,对这样的称呼我已经多次和他纠正过,说我只是个小律师云云,说我不喜欢这样的称谓,如果愿意,你要称我“堂哥”也行,你如果比我年龄大,你就干脆称我“学堂”,我都没有意见。

或许是我上几次比较含蓄,或许是他没有意识到我的反感,反正是他还是喜欢这样称我。

其实不只是他,我发现有不少人喜欢这样称,因为有些人不熟悉,我就打个马虎眼、呵呵过去,反正人家也没有当回事儿,我也是权当不是说我。

但这一次,我直接告诉他,“以后不要用大律师这样称呼我,我非常不喜欢这个称谓”。

他或许不明白,“律师界不都是喜欢这样称呼吗?”“我不喜欢,非常不喜欢”,我斩钉截铁地告诉他。

我当然不是什么大律师,尽管我常常以大律师们为学习榜样。

我缺少大律师的风骨。尽管自认为还算有胆有识,甚至被外人认为是王大胆,其实我内心无比柔弱。面对一些不公,有些我喊一嗓子,但总是思前想后,就怕惹事,有更多的我则成了缩头乌龟。我还为自己找了个理由,不拿鸡蛋碰石头,不做无谓的牺牲。我当然知道这些借口的好笑,但我也就原谅了自己的胆怯与懦弱。

我缺少大律师的学识。尽管我自己认为确实读了一些书,但由于根基的原因,我的知识是缺乏体系化的,也就缺少理论深度。我给自己找的理由是我只是个知道分子,多多少少知道一点就可以了,我宽慰自己,这不是培养知识分子的时代,这甚至成了我不学无术的最好支点。

我更缺少为民请命的胆识。尽管目前公众号的文章有些人仍然认为太过激进,但其实我每篇文章都自我设限,几次内审,就怕文章不小心触及别人甚至风马牛不相干的事。面对公众号后台的诸多留言,我都一一看过,有些尽力回复了,但更多是爱莫能助,因为就怕万一,一发而不可收,自己担当不起。我也有宽慰自己的理由,那就是我只是个小人物,我在大时代命运背景下也不知何去何从。

我缺少时间的历练。我从事律师时间不过13年,从事专职律师的时间也就快3年了,这样的时间长度当然还不能培养一个所谓的大律师。就我自己的浅见,要成长为大律师,或许至少需要30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我经常喜欢说一个词,做时间的朋友,时间或许能说明一切,自然时间才能成就一切。

我更没有什么经典律师案例。如果一个律师没有做出什么经典的案例,那还搞称什么大律师?尽管从业这三年,也做出了几个还算满意的案例,但只能算是敝帚自珍,与那些资深律师相比根本不值一提,这是我很清醒的认知。

在这个意义上,我从来不认为自己是“王大律师”,更不喜欢“王大律”这样的简称。我只是一个在法治田野里挖呀挖的法律人,就像我的父辈在田地里耕种一样,没有人称他们为大农民,我怎么敢接受大律师的说法?

其实,就我个人看法,目前是否存在大律师都值得商榷,具体理由可参见上面几点理由。在这个意义上,就更不敢自己恬不知耻地自称大律师或接受这样的称呼了。

我当然不是说别人,我只是说自己不喜欢而已。

与同道共勉。

2023年6月1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