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高考在即

晋江9962名考生

即将走进考场

接受一次人生检阅

这里有一个重要提醒:

高考作弊=违规违法

=坐牢=害人害己

刑法修正案(九)新增加了三项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的考试作弊罪: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代替考试罪。

第一类:替考作弊

替考好比作茧自缚、害人害己,不仅是弄虚作假、丧失诚信的恶劣行为,更是对考试公平公正、国家人才遴选制度的极大破坏。

刘某,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前,刘某通过网络联系万某,让万某代替自己参加考试,并许诺给其好处费。2017年12月24日,万某在济南市山东大学兴隆山校区考场内,代替刘某参加英语考试时,被监考老师发现其本人相貌与证件照片不符,后经监考老师核实,万某代替刘某参加考试。

随即,万某被公安人员带回接受调查。当日,刘某在得知万某被公安人员抓获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经讯问,二人均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根据公安机关调取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屏证明,万某、刘某通过微信聊天的方式联络关于代替刘某参加考试的具体情况。

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法院认为,被告人万某代替他人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被告人刘某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两名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代替考试罪。依法判处万某、刘某拘役2个月,缓刑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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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提供作弊器材作弊

2019年5月14日,泰安市公安机关根据教育部门移交线索,成功破获山东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张某组织考试作弊案。经查,张某收取每名考生辅导费用2万元后,从山东另一教育咨询有限公司陈某某处购得橡皮式作弊器材,交给作弊考生使用。5月12日,一考生在泰山学院考点作弊时被发现,公安机关随即介入调查,5月14日,犯罪嫌疑人张某、陈某某因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被刑事拘留,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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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类:培训学校教师组织作弊

在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春季高考期间,昌乐考场监考老师通过视频监控发现,新城中学93号考场有人利用手机进行作弊。潍坊市公安局立即组织警力赴现场处置,经过初步侦查,确定这是一起有组织的考试作弊案件,便组织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进行立案侦查。专案组迅速组织警力开展侦破,一举打掉以丁某、肖某、潘某为首的组织考试作弊团伙。

经查,自2018年8月份以来,水源教育培训学校学生肖某多次预谋在2019年考试期间实施作弊,并汇报给班主任丁某,丁某承诺提供帮助并要求找中间人潘某进行试题和答案的接收、转发工作。今年5月7日,肖某组建“王者上分队”作弊微信群,群内成员共16人。该群成员多次在群内交流作弊细节,并共同出资给潘某,用于考试作弊期间的住宿、打车、吃饭等费用。5月11日、12日考试期间,潘某在微信群内接收到考生杜某等人拍照传出的试题并转发给丁某,丁某组织本校多名老师答题,答完题再由潘某通过微信或短信,将答案发送至微信群内或群发短信至涉案考生。此案犯罪团伙组织体系完整、涉案人数众多,社会影响恶劣,抓获犯罪嫌疑人19名,刑事处罚3人、取保候审16人。

查获的作弊拍摄设备有眼镜式拍摄器、针孔摄像头、手机等类型,接收设备有米粒式耳机、手机、骨感振动器、橡皮式接收器、笔式接收器、手表式接收器等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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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教育部令第33号)规定: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对有违纪行为的考生,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3、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4、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5、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6、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7、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8、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9、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对有作弊行为的考生,考生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组织团伙作弊的、向考场外发送或传递试题信息的、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如果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设备、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的,无论是否使用,只要带入考场,就认定为考试作弊,考生本次报名参加考试的所有成绩无效。

福建省高考举报电话:0591-86215628,开通日期为6月1日,结束日期为6月10日。

高考作弊

是对努力学习、诚信高考同学的不负责任

更是为自己的人生抹黑

因此,我们要坚守原则,抵住诱惑

果断向“高考作弊”说NO!

今年福建高考考场规则有变化

●全面启用智能安检门

为进一步做好高考安全工作,教育部将防范手机作弊作为今年高考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手机‘带不进’‘用不了’‘传不出’”。

今年,我省所有考点均配备使用了智能安检门,实行“1+1”安检方式,即所有考生进入考点时,接受智能安检门检查无异常后,方可进入考点。在考生进入考场前,考生需接受金属探测仪检查,确保把手机、手表、电子手环、无线耳机等电子通信设备拦在考点考场之外。

●佩戴口罩有新的要求

按照“乙类乙管”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2023年高考坚持科学精准防疫,明确高考考试期间,佩戴口罩的考生在接受身份核验时应摘下口罩,以确保顺利进行身份验证。

考生若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前须将自备口罩放在考场外“非考试物品暂放处”,不得带入考场。入场后确有需要的,可向监考员提出申请,由考场提供。

●手机等设备禁入考点

2023年高考考场规则对高考安全工作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对手机、手表、电子手环、无线耳机等电子通信设备,要求“严禁携带进入考点”。

特别提醒考生,无论是电子手表还是机械手表,所有的手表均不可以带入考场。

不仅如此,对除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2B铅笔、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亦一律不得带入考场,如涂改液、修正带等。

进入考场前,这些禁入物品均须放在考场外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今年高考还需注意这些事项】

——准考证领取时间:6月3日至6日,按规定签领本人准考证。准考证领取后请妥善保管,正反面除本人签名外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熟悉考场时间:6月6日前,考生可以根据考区考点安排,错峰、有序熟悉考场,接受诚信考试和法治警示教育,并参加外语听力试听。

——关注天气变化:高考期间我省多地可能有降雨,出门带好雨具,提前前往考点,多带一件备用衣服。

——出行和防疫要求: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全程佩戴口罩。如有发热、咳嗽等特殊症状,要及时就医,主动向就读学校或考点所在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备,并服从考点统一安排。

——入场时间:开考前50分钟,考生可以进入考点。开考前30分钟,考生可以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需特别注意的是,6月8日下午外语科目,14:45以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

高考是一次公平竞争的机会,

希望每位考生都能考出真实水平。

有志者,事竟成,

意气风发,金榜题名终有时;

苦心人,天不负,

寒窗苦读,一举成名天下知。

高考将至,

祝所有考生考试顺利!

为马负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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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福建日报、金乡教育发布

编辑 | 陈月燕

审核 | 黄昌木 张镇业 朱亚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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