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雪峰公司宣布将实行4天工作制#

近日,张雪峰在其公司“峰学蔚来”全体员工大会上宣布将实行4天工作制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实施办法是:每周上二休一,上二休二,周三休息。简单地说,就是在保留双休日的基础上,增加周三休息一天。

当然,张雪峰在解释的时候也说:周三有工作的还要来,但不强制打卡。

在被网上质疑“哗众取宠”后,张雪峰在网上直接回怼:你们知道的这个福利只是其中一部分,因为我们公司还有寒暑假。

此举不出意料地受到一众打工人的点赞,张雪峰也被称颂为“最有良心的老板”。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对于一种5天工作制,甚至六天工作制的打工人来说,大家肯定酸酸的,“羡慕嫉妒恨”五味杂陈。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体制内的公务人员和执法、银行等工作人员,还有就是国企工作者,我们羡慕是可以的,就别嫉妒和奢望了,我们必须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劳动工作制执行,没有国家政策的统一调整,我们的就还必须保持现在的一周五天工作制度。

唯一可以争取的是,我们长期存在的加班加点问题。尤其是不少人加班还没加班工资问题。

对于这部分单位和企业工作的员工,纯工人岗位的加班一般都能兑现加班工资的,否则“工人阶级”揭竿而起就麻烦了。但是,对于技术管理岗位和基层大大小小领导们,长期处于加班而无加班工资的尴尬局面。

说是可以轮休,但是好多单位和好多有“升职”欲望的人,要出色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就必须加班加点干、学、研。另外,还要看“氛围”,本单位大家都“任劳任怨”加班,自己好像就不好意思不效仿了。

总之,一句话,别奢望四天工作制了,能休够现在的假期、休息日,少加班,就满足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私企和个体企业的工作制执行上差别很大的,有的严格按国家统一规定施行的是五天工作制;有的虽然也称五天工作制,但每天工作时长9小时、10小时;有的则是每周六天工作制;有的则按照五天、六天工作制的时长,施行集中倒休制度(每月集中休息),等等。

在这些单位上班的,一定要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认真看好合同的每一条款,严格履行合同规定既可以。更要关注对于加班条款约定,这样的条款约定一定要以《劳动法》为依据,有明显不合格的约定可以提出质疑和拒签合同。

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那就必须履行合同,羡慕别人是没有实际意义的。

劳动合同约定之外的,一定要与公司谈好薪酬和补休等事项。

当然,当初入职时对《劳动法》不熟悉,一些明显有悖劳动法的约定,即使签订了劳动合同,也可以进行维权的。不过,做这样的事情要考虑是否还要在这家公司继续干下去,如果想继续干,肯定不能采取过激行动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张老师一如既往牛逼[赞][赞][赞]”。点赞的不少,原来张雪峰人气就很旺,现在估计人气更盛了,他估计“牛B”又可以吹得山响了。

“这才是真正好领导,不像有些虚伪的领导,让你干5+2 白➕黑”。一看就是总加班一族啊,建议好好学习劳动法,实在无法忍受了,权衡一下利弊,再决定是否维权。

“恶意休息,扰乱市场!造成不稳定恐慌!应严肃处理该公司”。这条评论点赞量还不少,我倒是不同意这样的观点,私企在劳动时长上只要不超过劳动法约定,人家可以自行决定的。再说了,人家的四天工作制,没准日常加班加点的时候很多的。张雪峰自己就经常加班直播到深夜的。

“唉!我们老总还查看谁下班打卡早,吓得大家都不敢按时下班,都要延后半小时才下班”。类似做法的企业应该不少,关键看自己是否还要继续坚持下去,如果坚持不下去,可以选择走人。别的,还真没有好办法。

“这种福利是根据自己公司情况定的,因人而异,羡慕是羡慕,但是行业不同,工作模式也不同,为什么要比呢,人家员工上三天班创造出咱半个月的效益,咱上一个月,人上六天就行了,人与人之间本身就没有可比性,企业也一样”。这位网友还是比较理性的,一切事物都是要结合实际,公司要结合公司的实际,个人择业也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有能力的,看不惯人家果断闪人了,不愿意舍弃的只能继续坚持。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