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捅完第一刀,欠钱人说自己错了,捅人者这个时候已经犯罪,如果他捅刺终止,欠钱人的3000元肯定能够省下,治治伤还能回来继续做生意,捅人者面临的却是蹲班房+赔偿,走到这一步,许多人会选择一不做、二不休,讨薪人就是这么做了。

欠钱人这句“我错了”已经来得太晚,并且是在利刃加身后才说的,就如同贪官在牢狱里的忏悔录,没有什么可信度,只不过是权宜之计、被迫之选。如果欠钱人真的认为恶意欠钱有错,11次讨薪时,即便你一文不给,哪怕说句有人味的话也行啊!你口口声声“要钱没有要命一条”跟讨薪人叫板,想方设法刺激人家,在你的心中,讨薪人的利益根本就不是利益,怎么刀锋刚触就一下子全悟道了呢?

真正值得同情的是捅人者,曾经多么想合法劳动、合法讨薪,要不然也不能好说好讲地求上11次,他如果是梁山泊icon里的狠人,早就上去直接干了。可是,无论怎么说软话、怎么低头求人就是不被善意合法对待,等到绝望了,不再忍受被欺侮了,豁出一切以身犯险的时候,欠钱人又特么想合法了。

可惜,事情不是由哪个人完全控制得了的,不能任你“想不讲理就不讲理,想合法就合法”地横跳着玩,你把别人出路都堵死的一瞬间,自己的那一条也标上了“此路不通”。捅第一刀那一刻,欠钱人有选择退回重启的权力,讨薪人还有吗?

想喷的人看清楚了,我没有一个字替行凶人开脱,就是觉得老实人怎么就总是无路可走。如果谁想喷,请先回答问题:“讨薪人如果是你,你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