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直是色胆包天”,四川成都一女孩刚入职便被总经理要求同行出差,在打车前往入住酒店途中,总经理竟试图将女孩的大腿当枕头,女孩很是抗拒,多次忍让后选择报警。

女孩小李刚大学毕业不久,年轻漂亮、有朝气,社会经验不多,通过投简历的方式入职了某家公司的总经理助理岗位。

其非常珍惜该工作,总是第一个到公司。不但将自己的办公区域整理得非常干净整洁,而且还将总经理陈某的办公室也收拾得秩序井然。

陈某对小李的工作态度非常满意,便说第二天公司有个合作项目要谈,需要小李陪同出差,小李考虑刚入职,各方面都力求做到最好,便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
而一位公司的同事大姐在吃饭时,悄悄的告诉小李不要过于突出表现自己,并很隐晦的表达出陈某的一些特殊喜好,让小李小心行事。

对于同事大姐的善意提醒,小李很是感激,但觉得自己能掌控得住,只要坚持好原则,把握好分寸,做好自己的事,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第二天,小李便身着职业装,陪同陈某出差了,在乘车途中,陈某有意无意的问着小李大学学的什么专业,对从事的工作是否顺心,生活上还有哪些困难等。

小李都如实回答了陈某的问题,突然陈某话锋一转,指出小李的外在条件都很好,就是皮肤有些小疙瘩,并讪笑着对小李表示,但这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只要找个男朋友就能解决。

小李虽然阅历少,但还是能听懂陈某这句话所影射的一些含义,她选择了沉默以对。谁曾想到,当夜12点半了,陈某居然还在发信息说着一些小李试用期及转正相关事情,末了还提出要是能有个人帮着按按摩缓解一天疲劳该有多好之类的言语,小李对此一概装傻充楞。
对此陈某并未气馁,很快安排了第二次的出差,依然要求小李陪同,只不过这次出差的距离比较远,需要住宿3天。

事发当日,小李和陈某下飞机后乘坐网约车赶往酒店办理入住手续,途中两人均坐在后排,陈某又提起上次的话题称,到了酒店后要是能有人给按个摩该有多好,也不枉这旅途劳顿。

小李同样是沉默不语,谁曾想陈某先是叹了口气,而后就作势要躺在小李的腿上,小李被陈某的举动吓了一跳,赶忙往旁边闪躲并用背包来格挡。

到了酒店办理完入住手续后,陈某在自己的房间辗转反侧,突然给小李发信息称有件私事纠结好久不知该不该说?小李回复称:“您讲”,陈某称:“昨夜我梦见和你亲热了”,小李一看事已至此,赶紧保留好了聊天记录当做证据,并报了警。
网友表示这个总经理陈某还真是个老江湖,这套路玩的是明明白白的,不知道有多少女助理被他用这种手段玩弄于股掌之中。那么对此从法律层面如何分析呢?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具体到本案而言,陈某依仗自己是公司总经理的优势地位,多次对小李进行言语挑逗、暗示以及枕腿等性骚扰的行为,受害者小李可以要求陈某承担民事责任。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妇女实施性骚扰或者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受害人可以提请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五款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目前,小李已经报警,公安机关可依据上述法律条款对陈某进行相应的处罚。

职场性骚扰已屡见不鲜,有的能够像本案中的小李一样勇敢的对领导说不,但还有很多就只能暗自吃亏上当,最终走向沉沦,为此也带来了很多社会隐患,希望有更多的小李站出来坚定捍卫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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