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6月3日),本报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获悉,由于分包的北京海淀永丰产业基地项目存在较多事故隐患,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近日对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连开两张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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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根据京建法罚(市)字[2023]第010228号显示,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位于海淀区西北旺镇的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HD00-0403街区永丰产业基地(新)F2地块HD00-0403-0013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1#住宅楼等27项)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专业分包单位,2023年3月16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以下问题:该工程正在进行局部土方开挖和结构施工,基坑尚未回填,基坑最大开挖深度为10.56m。该单位未对“锚索轴力”、距离东侧坑边最近4m的地下电力管线水平位移及沉降、“坑外地表沉降”实施监测,不符合该基坑《设计与施工总说明》(图号06)第11条第(1)项第3)、4)、6)目的要求,未按规定实施监测,无法有效保障基坑工程安全。该单位存在未按照规定进行施工监测的行为。该工程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胡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杨建武。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附件2第一条的规定,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支护工程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该工程基坑开挖最大深度为10.56m,现场检查时正在进行局部土方开挖和结构施工,基坑尚未回填,开挖深度大于5m,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在调查过程中,未发现该单位有减轻、从轻或从重情节。

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二)项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职权编号C1667700B020有关规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对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处以20000.00元罚款的处罚。

此外,根据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建法罚(市)字[2023]第010229号显示,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执法人员2023年3月16日对位于海淀区西北旺镇的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HD00-0403街区永丰产业基地(新)F2地块HD00-0403-0013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1#住宅楼等27项)进行执法检查,发现你单位在施工现场存在以下问题:1.该工程基坑内南侧分包单位设置的搅拌设备供电电缆沿地面明设,不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7.2.3条的要求;2.该工程基坑内南侧分包单位设置的分配电箱金属箱门与金属箱体间编织软铜线断开,不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8.1.13条的要求;3.该工程基坑内南侧土方开挖部位高差约为2.5m,临边未设置防护栏杆,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DB11/945-2012)第2.7.1条的要求,违反了3条技术标准,其中1条为强制性条文,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认定该单位存在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行为。

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职权编号C1667000A020的规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对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处以20000.00元罚款的处罚。

本报通过爱企查及行政处罚公示获悉,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简称中建西勘院),成立于1956年,总部位于成都,隶属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2019004789,法定代表人朱文汇。(文|中国基建报 唐礼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