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小区建成交付后

地下停车位成了“香饽饽”

但前段时间

在广陵区一个新小区里

却发生了“不同业主买了同一个车位”的蹊跷事

这究竟是什么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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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熟人介绍”低价买车位却无产权

2020年年底,广陵区某小区的业主,收到了老熟人、小区沿街店铺业主万某发来的推销车位微信消息。

韩先生表示,当初万某说他销售的车位比从开发商那边买要便宜一万块钱,因为是熟人,平时也觉得万某的人品也不错,所以韩先生觉得“此事靠谱”,便向万某购买了车位。万某当时透露:车位是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小曹提供的,属于“内部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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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韩先生花六万元买了一个中意的车位。万某表示,后续产权证会加快办理。几天后,韩先生满心欢喜地入库停车,却发现所购买的车位上有一把地锁。他赶紧联系万某询问情况。

万某当时表示这个是开发商之前锁的,可能不知道车位已经卖出去了,当即给韩先生换了一把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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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小区有不少业主刚刚装修入住,得知小区正在出售地下车位,大家都很乐意花钱购买固定停车位

不少业主联系上了万某,万某也向众人出示了《小区车位包销合同》等手续材料,而这些材料都是小区物业公司维修人员小曹提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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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二人以5万多元的价格向业主们出售了45个车位,仅售卖车位的款项就达到了256.7万元。而万某拿到钱款后,将其中100多万元交给了小曹

几个月后,第三方公司进驻出售小区地下车位,曾经从万某手中购买车位的业主顿时傻了眼:自己明明花费了5万多元购置地下车位,如今却无法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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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丁女士回忆,为了讨要说法,丁女士找到了小区开发商,这才发现,车位压根没有出售给他们这些业主。住建局的工作人员也表示,业主们当时签订的合同没有办理网签,根本办不了相关产权证

韩先生、丁女士等40多位业主意识到被骗之后,当即决定报警解决纷争。

02

物业员工擅自销售车位骗取业主数百万

眼看着5万多元打了水漂,部分业主闹到了房地产公司后,要求退钱处理。警方介入,后小曹和万某前来配合调查。面对警方的讯问,小曹起初还吞吞吐吐,不愿吐露实情。

而一旁的万某很是郁闷,他坦言对方拿出《车位包销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等材料后,自己轻信他的说辞,认为对方已获得房地产公司出售车位的授权许可,这才向熟悉的业主推销起小区地下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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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情况是什么样的?小曹是否存在诈骗嫌疑?眼看东窗事发,小曹很快败下阵来,他不得不承认,当初看中了小区丰富的车位资源,加之日常工资难以承受自己的高消费需求,便动起了歪脑筋,打着卖车位的幌子从中牟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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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获取小区业主的信任,小曹通过伪造合同的手段,与万某私下签订了包销协议。从那以后,万某负责寻找需要购买车位的业主以及谈价格、签合同。

一些掏过钱的业主发现,压根无法将车辆停入地下车库,便将此情况反映给万某。万某为此找到了小曹,小曹承诺,“我来想办法,帮他们到前台登记一下即可。”就这样,小曹用租车位的方法,掩盖了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事情到了这一步,小曹对自己的冲动行为后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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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涉案金额巨大,男子犯诈骗罪获刑11年

日前,经广陵检察院提起公诉,广陵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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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审理查明,该小区地下停车位产权属扬州某置业有限公司所有。2020年12月,被告人小曹在未取得扬州某置业有限公司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伪造的销售合同章与万某签订《车位包销合同》并收取万某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后被告人小曹又用该印章制作虚假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草签)》供万某使用,通过万某等人销售该小区地下停车位。

2020年12月至2021年6月期间,万某先后向44名被害人销售45个车位,共计得款人民币256.7万元,其中万某转给被告人小曹“过年费”、车位销售款、办理产权证费用等共计人民币129.1万元。案发后,被告人小曹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被告人小曹与万某等人共退赔人民币24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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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被告人小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小曹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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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法:购买车位时擦亮双眼,切勿轻信他人轻易转账

法官在此提醒大家,无论是买车位还是租车位,广大市民都不要盲目相信对方的身份、职务,而是应当通过正当渠道仔细甄别信息,多方了解情况,切莫贪小便宜吃大亏。请广大市民在投资、购物、交友过程中擦亮双眼,不要轻信自称“能人”。

在购买车位、房产等时,一定要到正规的开发商或房产公司去咨询,办理正规的购买手续,签订购买协议,开具购买发票,千万不要盲目相信他人,给自己带来损失。

来源:扬州广陵区人民法院、关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