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寿县人民法院正阳法庭通过云上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在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的同时,也提高了办案效率。

楚某在寿县从事日化用品批发生意,2019年以来一直向在太仓市的陈某供货,陈某通过微信订货、付款。2022年1月,陈某向楚某反映,楚某提供的一批洗发水、沐浴露存在问题,拒绝付款,并要求其赔偿损失,楚某对此置之不理,并催促陈某及时付款。陈某无奈将楚某诉至法院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法官联系二人询问情况,楚某辩称所提供的货物没有问题,陈某则坚持货物存在问题,并提供相关的处罚决定书作为证明。楚某见状便不再抗辩,自认该批供货存在问题,同意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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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对陈某的实际损失没有争议,对陈某赔偿下游买家的违约损失存在争议。承办法官认为,根据陈某与下游买家的供货信息及交易流水,楚某的违约行为确实导致了陈某无法按照与下游买家的约定向下游买家交货,同时陈某并未积极主动应对违约形势、寻找替代方案,对下游买家的损失自身负有一定的责任。在承办法官充分释明诚实信用原则后,陈某、楚某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楚某一次性赔偿陈某各项损失共计20万元。

寿县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能动作为开辟云上法庭,方便群众与案件审理,推动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

▌来源:寿县人民法院

▌编辑:龙震琳

▌审核:小红花

▌抖音号:@shouxianren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