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新一批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4号)要求,近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了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推荐选拔工作,产生了126名建议人选(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对人选如有意见,可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才开发处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个人反映须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反映须加盖公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函,不予受理。

公示期限:2023年6月5日—6月9日

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才开发处,0531—51788130,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16号。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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