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兑现2022年《门头沟区关于支持和服务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门头沟区关于支持和服务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若干措施》及实施细则,现启动2022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兑现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及标准2022年在我区成功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重新认定或首次认定),可参加本次奖励申报。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 20 万元奖励;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 10 万元奖励。已领取我区专精特新资质奖励的不重复发放。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门头沟区依法注册并纳税的企业法人单位;

2.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2022年在我区成功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应为GR2022XXXXXXXX;

3.需填报2022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在火炬统计范围内的企业需填报2022年度火炬统计年报;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条件的企业需完成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三、申报材料提交奖励申领企业请填写《企业基本情况信息表》及《企业承诺书》,于6月14日前提交。

门头沟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