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跆拳道选拔赛】2023张家口青少年选拔赛(跆拳道

赛前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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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办单位:张家口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张家口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一)日期:6月10日-11日

(二)地点:张家口市重点少年儿童体育运动学校

四、竞赛组别

(一)甲组(15岁—17岁,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

(二)2006年出生的运动员,男子限报73公斤级及以上三个级别,女子限报63公斤级及以上三个级别。

(三)乙组(13岁—14岁,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出生)。

(四)丙组(11岁—12岁,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出生)。

(五)儿童组(9岁—10岁,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出生)。

五、参赛办法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进行2023年度注册或确认(外省籍户口运动员需代表我省进行全国注册方可参赛),参赛时必须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人身保险证明和区(县)以上医院检查的体检合格证明,无人身保险证明和体检证明者不得参赛。一旦出现重大意外伤害事故,组委会将采取相应急救措施,但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六、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跆拳道规则(使用电子护具)。

(二)每名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级别的比赛,每单位各级别运动员不能互相顶替。

(三)甲、乙、丙组每场比赛3局,每局1分30秒,局间休息30秒;三局两胜制。

(四)比赛采用单败淘汰赛赛制。

(五)参赛运动员必须穿跆拳道服。护头、护身、电子脚套由大会统一准备。白色护齿、护裆、护臂、护腿、必须符合规则要求,否则不得参赛。

(六)临场教练员(在册教练员)必须穿运动服和运动鞋,否则不得上场指挥比赛。

(七)申诉:本次比赛不接受申诉。如对比赛有异议状况出现,请临场指导教练员举牌提出录像审议,执行裁判长或主裁根据场上实际情况和教练员提出的审议内容审议,审议不成功收缴审议卡的程序。

(八)不允许非在册人员对大会任何官员、裁判员和工作人员进行申诉。如有此情况发生,裁判长可根据情节轻重,直接对该代表单位在册领队或教练员,按照《河北省青少年体育竞赛赛风赛纪处罚办法》规定给予相应处罚;不得参与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获得甲组、乙组、丙组每级别前三名运动员将获得参加“2023年河北省青少年跆拳道锦标赛”资格。

(二)本次比赛获得各级别前八名的运动员,将颁发奖获奖证书,其中获得前三名运动员将颁发奖牌。

(三)资格未通过、失格运动员、不上场参赛的运动员等不记名次,不允许上成绩册。

八、报名和报到

各参赛人员严格按照竞赛规程进行报名,一经报名不允许修改,预期或不按规定报名者,不予安排参赛。各参赛队需在手机各大应用市场下载“乐冰雪”APP 并注册登录,点击首页赛事活动,找到2023年张家口市青少年跆拳道选拔赛。逾期按弃权处理。

赛事联系人:周 贝 电话:15931355403

九、裁判员由张家口市体育局统一选派

十、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

本次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和优秀裁判员奖。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张家口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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