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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济南铁警通报,6月5日,一名乘坐G345列车的旅客岳某某在高铁上霸占他人座位,且拒绝让座,最终被行政拘留5日。这起事件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据了解,这名64岁的旅客岳某某,因为临时改变了行程,未能预订到座位,遂直接找了一个空座位坐下。然而,这名座位的持有者到来时,岳某某却拒绝让座,并强行霸占了这个位置,导致该持有人无法坐下,而其他人亦受到了这一行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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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车员的劝说下,岳某某仍然固执己见,拒绝让座。最终,铁路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第1款第3项之规定,对其进行了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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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济南铁警的行政拘留行动,再次提醒了我们,车厢里的座位虽然是我们坐着的场所,但并不是我们的私人财产,我们应该遵守公共秩序,不得进行霸占行为。如此一来,我们才能够创造一个和谐、文明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