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夫妻方某(化名)和于某(化名)
婚后育有一女,
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
此前方某曾提出离婚诉讼,
但被判驳回。
1年后,方某再次起诉离婚,
并要求孩子由男方来抚养。
于某以自己工作不稳定又居无定所,
且未离婚状态下
孩子一直由其母亲照顾为由拒绝。
法院审理认为,
夫妻二人在抚养子女问题上互相推诿,
严重违反婚姻家庭道德规范,
且被告不同意与原告离婚,
故对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戳↓视频
来源:荔枝新闻、闪电新闻
编辑:葛珍珍
一审:董秀
二审:朱丽瑜
三审:邹青山
出品:淄博日报社融媒体中心
顺手点亮吆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