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类市场主体:

2022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工作将于2023年6月30日结束,目前距离年报结束还有不到1个月的时间了,请全市各类市场主体抓紧时间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报送并公示年报信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市场主体在规定时间内未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的,将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市场主体应当如实报送年报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三、报送年度报告不收取任何费用。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6 日

温馨提示:具体填报流程,可扫描下方二维码参照填报。

来源:新乡日报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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