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拳1号”在行动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这是每个人都应当恪守的交通准则

也是法律要求

不过

仍有个别驾驶员心存侥幸

饮酒后驾车上路

将自己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当儿戏

等到被查才忽然惊醒

追悔莫及

6月2日晚,交警龙湖大队四中队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要求,组织民警、辅警在中心城区泰山路等重点路段设卡开展“铁拳1号”查处酒驾专项行动,严查酒驾醉驾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为群众出行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当晚9时11分许,一辆号牌为粤U/02xxx的二轮摩托车沿泰山路辅路自南向北行驶至金泰立交桥下一商铺门前时,被执勤民警拦停检查。车刚停下,一股浓浓的酒味飘了过来,开车的男子脸部泛红,当酒精快速排查棒抵近他时,立即亮起红灯。执勤民警随即要求其接受现场呼气测试,结果显示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达197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据被查获的男子黄某交代,当天下午6时多,黄某和其堂弟在金鸿公路一家大排档聚餐,期间喝了一些白酒。酒饱饭足后,黄某的堂弟劝说黄某酒后不能开车上路,要将摩托车停放在大排档门口后打车回家,隔天再过来开走。但黄某坚称自己酒量不错,意识也很清醒,自行驾车返回家中不成问题,便不听从劝阻独自上路,没想到刚开出没多远就被民警当场查获。

面对酒驾事实,黄某后悔不已,但世上没有后悔药,一旦做出醉酒驾驶这样的违法犯罪行为,就必须为其产生的严重后果“买单”。

经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黄某送检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232毫克/100毫升,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黄某已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交警部门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在酒精的作祟下

人的意识和身体都可能不受控

等到清醒过来时

才会意识到自己的举动有多荒唐

可感到后悔也为时已晚

蜀黍再次强调

心存侥幸想要酒后驾驶不清楚酒驾醉驾法律后果的看完下图你就知道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记录对你及家人有多严重的影响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交警蜀黍再次提醒酒驾醉驾红线绝对不能碰

汕头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开展

保持严查严处、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全力预防和减少酒驾醉驾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

不分时间!

不分地点!

风里雨里

交警蜀黍在路口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