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衡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衡水市成功入选第三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三年试点期间可获得中央奖补资金9—10亿元,用于海绵示范城市相关项目建设。

按照《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十四五”第三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3〕28号)明确的程序,近日,三部门组织专家开展了2023年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竞争性评审。根据专家书面评审和现场评审结果,经过公示,衡水市等15个城市被确定为全国第三批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

海绵城市建设是按照新一代城市雨洪管理理念,使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雨水带来的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有利于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水资源,增强城市防涝能力,扩大公共产品有效投资,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三年示范期间,我市将在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等部门指导下,立足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从流域、城市、设施三个层面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将海绵城市理念充分融入城市建设各个方面。在流域层面,加快构建区域生态保护格局,留足生态空间,构建山、水、林、田、湖、草等生命共同体,不断完善防洪体系。在城市层面,全面构建城市蓄排平衡体系,统筹城市排洪排涝,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建立智慧排水管理系统。在设施层面,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因地制宜将海绵城市理念融入绿地、建筑、道路、广场、水系连通等新建改建项目中,整体提升城市对雨水的蓄滞、净化能力,构建连续完整的绿色基础设施体系。

来源:衡水日报客户端

记者:段文雅

编辑:张旭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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