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涉及到房屋拆迁时,各方为了扩大拆迁利益,会采用赠与亲人、内部分户等多种方式对待拆迁房屋进行处理。但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处理因拆迁而引发的继承纠纷案件时,会积极探寻该赠与或者内部分户背后的真实意愿。依据相关规定,当房屋登记为受赠人、安置款到达收款账户后,该部分财产属于被安置人所有,但法律仍会从各个角度明确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以实现最大限度的公平正义。

早在2012年,Z大、W某、Z二、L某、Z三五人就签订了《分家协议》,到2020年,Z三去世后,Z大与Z二提起诉讼,要求析产继承。无奈之下,W某、Z小、W母选择委托家理律师事务所进行应诉,家理律师事务所指派宋钊律师、朱嘉鑫律师承办该案。秉承着一次性帮助当事人解决多种问题的心态,在处理该案过程中即使面对多重复杂法律问题,家理婚家律师也及时做好与法官的沟通,帮助各方减轻诉累,在庭审过程中,积极协助法官探寻内部分户背后的真实意愿,以实现最大限度的公平正义。

案情简介

Z家父母育有三子Z大、Z二、Z三;Z大与W某系夫妻关系,二人育有一子为Z小,现已成人;Z二与L某系夫妻关系;Z三未婚未育于2020年去世。Z家父母分别于1995年及2006年去世。

Z家父母去世后,留有宅基地及地上房屋,部分房屋Z大与W某、Z二与L某有参与部分建房。2011年Z大、Z二、Z三通过公证方式继承Z家父母遗产。2012年涉案院落拆迁,Z大、W某、Z二、L某、Z三五人签订《分家协议》,确认院落中房屋归五人共有,并一致同意将院内四间房屋赠与给W母及L父,其中每人两间。而后拆迁时,Z某等五人与W母及L父分三户分别与拆迁公司签订拆迁安置协议。其中五人共获得三套五居室、三套两居室安置房和若干安置款,W母获得一套两居室和若干安置款,L父获得一套两居室和若干安置款。五人之后达成一致:Z大与W某获得一套一居室、一套两居室;Z二与L某获得一套一居室、一套两居室;Z三获得一套一居室、一套两居室。

Z大与W某于2016年协议离婚,离婚时约定双方名下一居室归儿子Z小所有,但并未执行。Z三于2020年去世,Z三去世后,Z大与Z二就Z三遗留一居室和两居室进行分割,将Z三名下一居室约定给Z大,Z三名下两居室约定给Z二。而后Z大将名下两个一居室合并,与拆迁公司协商置换一套三居室。

Z三去世后,Z大与Z二提起诉讼,要求析产继承。W某、Z小、W母选择委托家理律师事务所应诉,家理律师事务所指派宋钊律师、朱嘉鑫律师承办该案。

办案经过

在办理该案件中,首先面临三个难点问题:第一个是原院落拆迁中W某享有的拆迁利益范围?第二个是W母名下房屋的性质具体如何界定?第三个问题是Z小的诉讼地位及离婚协议中的约定是否有效,Z大能否主张撤销赠与?

面对三个难点问题,宋钊律师、朱嘉鑫律师经过缜密的分析,详细的制定三步诉讼策略:

首先,先明确整体院落拆迁时,依据各方签订的分家协议确认院落所有权情况;

其次,确认并梳理拆迁后获得拆迁利益的范围;

然后,针对Z大与W某家庭内部拆迁利益在析产、继承、离婚时每一步的财产分割情况。之后,在争取保住W母名下两居室的利益前提下争取W某及Z小获得更多的拆迁利益,不论从W某尽到对Z三的照顾角度要求继承Z三名下部分遗产,还是从拆迁中获得的整体利益,以及从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双方赠与给Z小的一居室等角度,争取W某和Z小在除W母名下两居室外,再获得一套两居室。

最后,接受Z小部分利益另案处理。

案件结果

一审明确W母名下房屋归W某所有、Z大就离婚协议中约定给Z小的一居室支付Z小补偿款若干万元。

Z大、Z二不服一审判决,认为针对一审判决支付Z小房屋折价款属于超判,最终,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

家理律说

法律与道德是相互联系的,法律是传播道德的有效手段。在本案中,拆迁赠与W母及L父的房屋时,二人均未在该处居住,且房屋系Z家父母祖业产,法院综合考量各种因素,最终将W母名下房屋确认为W某所有就是情理与法理的结合,是法律与道德的结合。

除却法律与道德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之外,律师在开庭时的表现对于当事人满意的案件结果也至关重要。一般而言,开庭审理是法官查明案件事实,释析法律关系的重要环节,往往决定着案件的审理思路及最终判决的公正与否。在这其中,律师法庭技巧的创造性运用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其终极目的也无非是充分、有效地说服法官,守护当事人哪怕一丝一毫的合法权益。事实上,律师法庭技巧所反映的,不仅仅是运用法律的高超技艺,更重要的是对人性中最珍贵的情感的把握与理解。一个案件中经过一次离婚析产、两次继承、多次分家,法院在遇到家事问题的繁杂,一次性帮助当事人解决多种问题,系法院的担当,也是律师为之努力的结果。因此在面对复杂的家事问题处理时,我们也要与法官做好沟通,协助法官积极探寻赠与或者内部分户背后的真实意愿,帮助各方减轻诉累,实现最大限度的公平正义。

宋钊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

工作经历:

婚姻家事专业型律师

亲办婚姻家事案件150件+

擅长诉讼中调解、庭下沟通

宋律师具有多年公司法律顾问及律师事务所执业经验,积累了丰富的民商事法律服务经验,办理各类民商事诉讼案件300余件,婚姻家事纠纷150余件。

宋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领域多年,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敏锐的案件分析能力及优秀的庭审应变能力,擅长与当事人进行有效沟通,以当事人的角度考虑问题,制定多元化的争议解决方案,尽力促成当事人以最合理的方式解决争议,最大化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0年,宋律师荣获佳绩,是家理办理案件数量最多的律师,深受当事人信任与好评。

经典案例:

离婚纠纷:对方不同意离婚一审未判离,后与对方多次沟通双方达成离婚调解书;

继承纠纷:老人遗嘱将房产留给孙子,通过诉讼帮助其他子女争取到法定继承权;

继承纠纷:老人去世未留遗嘱,众子女就房产争执不下,通过沟通终达成调解;

房产纠纷:离婚后父亲实际控制儿子名下房产,经过反复沟通最终调解取回房产;

房产纠纷:收房时发现与楼书与购房承诺不符,据理力争最终全额返还购房款;

子女抚养:协议离婚约定子女由对方抚养,通过诉讼与对方沟通终取得抚养权。

朱嘉鑫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工作经历:

婚姻家事专业型律师

亲办婚姻家事案件100+

有法院工作经历

擅长出庭、谈判、调解

2019年获法学学士学位,曾在某法院、大型地产公司和综合性律所从事法官助理、法务和律师助理等工作。通过长期的学习和工作实践,熟悉掌握法院案件的庭审流程,积累了大量民商事案件的庭审经验,夯实了法律专业功底,培养了较高的法律素养、敏锐的判断力和较好的沟通能力。

加入家理后,办理离婚、继承、分家析产、合同等多种类型的家事案件100余件。坚定“益重青青志,风霜恒不渝”的信念,始终站在当事人的角度,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热情的法律服务,最大程度实现当事人的诉求。

经典案例:

离婚纠纷:多次与派出所沟通,使其重新出具说明,并对之前出具的不利于我方的说明做出解释,使财产分割未受影响;

继承纠纷:收集当事人赡养老人、与老人共同居住生活的证据,为当事人分得较多遗产;

继承纠纷:我方当事人为解除收养关系的“养子”,通过梳理证据材料,在未进行遗嘱鉴定的情况下,使法院认定遗嘱为真实,并按照遗嘱内容继承;

分家析产:梳理证据,一个案件中一次性解决离婚、分家、继承等问题;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对方施加言语威胁、以非法手段获取信息等家庭暴力,两次为当事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终获法官支持;

离婚后财产纠纷:申请诉中保全,冻结对方名下财产,为当事人争得超过预期的财产份额;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双方抚养条件相当,庭审中抓住对方问题,助我方当事人争得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