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温州都市报

近日,市民何女士向温州都市报全媒体新闻热线88868886反映,她不久前在世贸京都商务健身游泳(世贸店)(以下简称:京都世贸店)办卡,本想办年卡,结果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办成了“十年卡”,而且以“定金”名义支付了办卡费用近万元。工作人员称“定金”可退,结果去退时遭遇“退卡难”。目前,何女士已向市监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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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想优惠办“年卡”,却办成了“十年卡”

5月8日,何女士在微信朋友圈看到京都世贸店一高姓经理发出的“花988元可享受15个月健身”的优惠活动信息。何女士说,她的孩子暑假有练游泳,去年也在这家健身房充了600元,但当时只享受2个月的游泳权限。因此,当天看到这次活动力度这么大,她很心动。

5月16日,何女士前往京都世贸店,在高姓经理的推荐下,一名负责销售的傅姓经理接待了她。傅经理告诉何女士,只要办张某银行的信用卡,每个月存800元且存满12个月,期满之后银行会扣除960元,这960元就是年卡的费用。但是要办卡,需要先缴纳一笔9588元的“定金”,待信用卡激活绑定后,这笔“定金”在7~9个工作日内会退回到何女士账户上。

于是,当天何女士就办理了该银行信用卡。何女士说,在办理过程中,傅经理始终没有言明9588元是用于新办十年期的健身卡,而是一味强调这笔“定金”会如数退还。

两天后,何女士从京都世贸店拿到了《会员入会协议书》,回家后发现协议上写着“全市通十年卡”。“因为相信傅姓经理的承诺,加上对京都世贸店的信任,当时并没有产生怀疑。”何女士说。

要退“定金”了,结果人却联系不上了?

5月23日,何女士收到了新办的信用卡,立即联系傅经理退还“定金”。何女士说,傅经理不是说自己出差在外,就是以“系统升级暂时无法退款”为由加以推托,后来干脆再也联系不上了。

6月1日,何女士又联系京都世贸店的高姓经理退卡,得到了对方肯定的答复。

6月2日,何女士再次来到京都世贸店要求退卡,工作人员称傅经理已离职,他们同样也联系不上了。何女士称,当时一名自称是该店店长的工作人员表示,退卡需要支付一定的违约金,甚至反问何女士当时为何不办988元年卡,而是办了9588元的“十年卡”?当天,何女士填写了退卡申请书。店内工作人员称会反馈到总部,总部会在6月5日电话回复。

等到6月5日,何女士没有等来回复电话,于是联系京都健身的总部,得到的回复是“第二天中午12点前会有专人再联系她”。结果到了6月6日中午12点,何女士依然没有接到电话。

何女士说,据她了解,有不少消费者碰到了与她相同的问题。

消费者已向市监部门投诉

6月6日,记者拨打了京都健身总部的客服电话,对方称“这件事情已知晓,会联系门店进行处理。”

当天下午3点多,京都客服联系记者,称门店的销售已在与何女士进行沟通,可以提供“更换卡种并退还剩余金额”的解决方案。

“我现在就一个诉求,那就是退卡。”何女士表示,6月6日下午,的确有一名自称“京都工作人员”的人加她微信,说是当天下午5时联系她,但是到了对方说的规定时间,她依然没等到消息。

6月7日,何女士在微信上咨询京都的工作人员,对方只是回复一个“你好”后便再无下文。“承诺的事情,一直爽约,太让人失望了。”何女士说,她已向市监部门投诉。

律师:双方签订的协议存在两点明显瑕疵

浙江泽商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周夏静在看过当事双方签订的《会员入会协议书》之后,认为存在两点明显瑕疵:一是协议书上只有消费者的签名,并没有京都商务健身游泳的盖章,无法证明合同已经成立;二是协议书上写着“全市通十年卡9588元”,但同时又写着“定金使用9588元”。

周夏静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因此,这笔9588元到底属于十年卡的卡费还是定金费用,合同条款并未明确。基于上述两点,作为消费者的何女士可以向商家要求全额退款9588元。

对此,何女士表示,如对方依旧无法提供满意的解决方案,她将考虑通过起诉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