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启用移动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

为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提高道路通行效率,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定,依据《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威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拟启用移动式(无人机)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该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有关事项予以公示,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一、启用时间

2023年6月16日。

二、采集交通违法行为范围

威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三大队管辖区域道路,即环翠区竹岛街道办事处沧口路(不含)以南区域、嵩山街道办事处全域及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域道路。

三、采集交通违法行为类别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

威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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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审:马春红

审核:刘倩倩

编辑:王好洁

来源:威海交警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