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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3日16时13分许,邯郸交巡警邯山一大队五中队民警在滏西大街与渚河路交叉口执勤时,一辆沿渚河路由西向东行驶的车牌号为冀DA5***的白色面包车引起了民警注意,随即示意该车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打开车辆后盖后,民警被眼前的景象惊呆,只见面包车内装载了粗粗细细的工程排水塑料管百余根,长度贯穿整个车体。车辆驾驶位后方,一个木架子随意立着,用来将塑料管的前端固定在副驾驶位置。然而这个起固定作用的木架子也并不牢靠。在民警询问过程中,驾驶人认为就载货走个五、六公里,没啥问题。民警当场严肃告知驾驶人如此拉货太危险,万一遇到突发情况需要紧急制动,货物倾覆极易危及其生命安全。

最终,驾驶人乔某某因实施“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违反规定载货的违法行为”被处以200元罚款、不记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