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原法院:提供劳务起纠纷 倾力化解促和谐

6月8日,三原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法官成功调解一起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后,被告及时履行赔偿款70000元,为该案画上圆满句号。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基本案情

原告周某长期受雇于被告赵某某,为其店里客户安装空调。2022年5月30日,周某受赵某某派遣在三原某小区为住户安装空调时,从空中坠落,送至三原县医院进行治疗。出院时被诊断为多次多发性腰椎骨折,跟骨、跖骨骨折,耻骨联合骨折,髋臼骨折。三根肋骨骨折,足裂伤。住院期间周某共花费住院费计49862.5元,赵某某给付医疗费8000元,周某实际负担42452.5元,剩余赔偿金额双方协商无果。原告为维护自身权益,故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法官于庭前多次与双方沟通,得知双方意见分歧较大,双方互不让步。法官又通过背对背的方式,对双方的情绪从情理上均表示理解,分别站在原、被告双方的角度耐心释法说理,减轻彼此的对抗情绪。最终双方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达成和解:被告赵某某自愿赔偿原告周某各项损失共计70000元,并及时完成给付,此事一次性了结,再无争执。

法官说法

劳动者在为他人提供劳动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和工作流程,避免事故发生;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购买意外保险,充分保障劳动者权益。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来源:三原法院

声明:部分文章和素材来自网络,如有版权异议,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