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集安,女子与丈夫新婚后谎称去德国留学,却和两名男子同居,还骗取了丈夫15万元引发热议,目前已被提起公诉。
【案件情况】
2020年5月,肖某在社交软件上认识了田某,两人一来二去,竟发展成了男女朋友关系。
网恋期间,肖某为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虚构其是某名校的在校研究生。
两人浓情蜜意了一年,便踏入了婚姻的殿堂。
可小两口的幸福生活还没过多长时间,肖某便耐不住寂寞了,编造“德国留学行程”离开田某。
田某知道妻子是位高材生,双手支持妻子的学业。
肖某在离开田某后,便彻底放飞了自我。
先是和男子郑某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并在一块儿同居。
肖某花钱大手大脚,平时也没什么收入,兜里的钱很快用完。
这时便想到了自己还有一个丈夫,心生歹念。
2022年1月份,肖某向田某撒谎在德国感染了新冠,特别严重,需要购买特效药治疗。
可苦于身上没有多余的钱,希望田某看在夫妻情分上予以资助。
得知妻子感染新冠,田某及其父母非常着急。
虽然家中没有余钱,但还是给肖某东拼西凑了152503元。
有钱后的肖某又变得壕起来。
这时在社交软件上又认识了一名男子刘某,双方也以男女朋友住到了一起。
可好景不长,肖某的丑事案发,被警方采取刑事措施。
目前,已被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
【网友热议】
“老婆给丈夫要钱,这是诈骗吗?”
“夫妻共同财产,何来诈骗之说”
“重婚罪属实,有结婚证要钱不应该为诈骗罪吧?”
“婚姻到底给女人带来了什么,我就不想相夫教子,我想对自己好点有错么?”
“婚姻到底带给男人什么?”
【法律分析】
根据网友们的分析,大家对本案是重婚,还是诈骗有很大的争议。
其实确定肖某构成什么罪来说并不困难。
重婚罪是指在有合法配偶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所构成的犯罪。
常见重婚的情形有五种:
(一)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
(二)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
(三)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四)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
(五)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在这5种情形中,构成重婚的要件主要是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从本案来看,肖某已经结婚,虽然其在婚后与两名男子交往同居,但是他们并未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肖某的行为可以认定为出轨,不能认定为重婚。
就像现在社会中,很多男女朋友关系的同居生活,但不能认定双方结婚。
所以,这也是肖某不能认定为重婚的主要原因。
诈骗罪
- 首先说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之后,并不是说两个人的财产就成为了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所得的工资、奖金等,这些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这里要注意的是,必须是在婚后。
婚前双方的财产仍属于个人财产。
从本案的时间段来看,两人结婚并不长,肖某才以德国留学出走,15万元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可能性不大。
- 其次说15万元的来源
从公布的起诉书来看,肖某先后两次诈骗了田某,以及田某的父母,这里不仅仅有田某的个人财产,还有田某的父母。
说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总不能把田某父母的钱也连带上吧,所以说肖某的行为属于诈骗无疑。
- 然后说诈骗的构成要件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这里要查明的是,肖某索要钱财的目的,获取钱财的手段。
可以明确的是,肖某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留学感染新冠,以骗取丈夫田某及田某父母的钱财,属于诈骗。
- 最后是诈骗罪的量刑问题
《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这里将诈骗根据数额分为了三个量刑的阶段,主要看诈骗数额是属于“数额较大”、还是“数额巨大”、亦或者是“数额特别巨大”
最高法《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不难看出,肖某诈骗的15万元在10万元之上,所以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形。
也就是说一旦肖某被判构成诈骗罪,那么其将面临3年到10年的刑罚。
当然,还要判处罚金,对于田某及其父母的损失也要赔偿。
离婚
在公安机关查明肖某犯罪的事实后,相信田某得知前因后果之后,大概率会和肖某离婚。
先不说钱的问题,估计头顶青青草原没有一个人会愿意。
田某也不会愿意。
所以,两人的婚姻也势必走到了尽头。
《民法典》第1079条第3款规定,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也就是说,在这段婚姻中,即使肖某不想离婚,那也由不得他,只要田某提起离婚诉讼,两人离婚是铁板钉钉的事。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结婚并没有多久,产生共同财产的可能性不大,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所有。
不过要说的是,田某可以主张赔偿。
《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有与他人同居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换而言之,在起诉离婚时,田某可就肖某有与他人同居的情形,要求肖某进行赔偿。
肖某本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但是其却将自己推向了万丈深渊,不仅要受到法律制裁,自己的婚姻还走到了尽头。
即便服刑出来之后,罚金、退赃、赔偿也会像一座大山,将其压的喘不过气。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