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捕是一种非法捕捞行为,是被法律明文禁止的。在用电捕捞时,电流途经的水域内别的物种也会受到伤害,并且会误伤到下水的家畜、甚至人,不仅对生态环境和人身安全有着极大危害,对周边的生物也有着极大影响。近年来,东阿县公安局充分发挥公安职能,主动作为,深入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全力保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助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如今,有的人不敢电鱼了,便将目光转向了别的水生生物。

近日凌晨,东阿县公安局姚寨派出所在夜间巡逻时发现一名男子正在105国道路边水沟用电机电蚂蟥,于是立即上前制止,并将其当场抓获。经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卢某伟(男,33岁,济宁市人)非法使用电机电蚂蟥并出售,已非法获利5000余元。犯罪嫌疑人卢某伟对自己用电机电蚂蟥的行为供认不讳。

非法捕捞,最终把自己“捕”了进去。目前,犯罪嫌疑人卢某伟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张春华 周法利 通讯员:刘雨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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