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宁波有个裁缝叫吴慎修,其妻子袁氏长期与邻居马屠夫通*奸。吴慎修发现以后,却因畏惧马屠夫五大三粗、天天屠刀不离手而不敢声张,这让他心中十分憋屈。

吴慎修有个叫李湘的朋友,虽然是个男子,却十分嘴碎,总喜欢搬弄他人是非。

这天,吴慎修请李湘喝酒,酒过三巡,醉意涌上头来的吴慎修想到自己的屈辱,不由放声大哭起来。李湘感到好奇,问他原由,吴慎修才将心中的苦楚说了出来,还问他该怎样才能摆脱这顶绿帽子。

李湘好笑:既然你那么怕那个屠夫,干脆把老婆送给他得了,这样你们就成了一家人,也不用受这个气了。

吴慎修大怒:那你怎么不把你老婆送给别人。李湘:我要是知道我老婆与人有染,我二话不说,一刀就砍死那对奸夫淫妇。

吴慎修却说:你以为我不想吗?我这不是害怕杀*人会吃官司嘛。李湘:你傻呀,你捉奸在床杀了他们,官府赏你还来不及呢,又怎会要你偿命。

一席话让吴慎修仿佛吃了定心丸,于是他回家告诉妻子,今天晚上他要赶夜工不回家,然后就出了家门。

走出一段距离之后却乔装一番,又悄悄地潜回家中。到了夜里,那马屠夫果然溜进家中与袁氏亲亲我我,躲在暗中的吴慎修气得火冒三丈,持着砍*刀直指马屠夫而去。

马屠夫却十分敏捷地躲开了,并且拿起灯架一把打掉他手里的刀,之后更是趁机夺门而逃。

吴慎修气急,看到妻子还光着身子在床上瑟瑟发抖,更是无法抑制火气,一把砍下她的人头,然后把人头装进盒子里。

他拿着盒子找到了李湘,李湘一看只有袁氏的脑袋,惊诧道:你抓奸要抓双,就只有一个脑袋,谁会相信你是杀*奸的。

吴慎修慌了神,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于是李湘又给他出了个馊主意:你去路边随便找个人杀了,趁夜色拖回你家,把脑袋砍下来,然后拿着两个脑袋去报官,说是二人通*奸,也许就能够糊弄过去了。

那吴慎修也是个没有主见的人,竟真的按照李湘所说跑到路边去截杀了一人,细看之下那人穿着僧袍,却是个和尚。匆忙之间,僧衣也没脱下来,就这么摆到了床上,然后提着首级去报官了。

接到报案的县令带着仵作前去验尸,结果验完之后,仵作用一言难尽的眼神望着吴慎修:那个奸夫是个女人。

原来,吴慎修截杀的僧人并不是和尚,而是一个尼姑,只因天色昏暗当时又太着急,所以没有看清。得知结果的吴慎修登时瘫倒在地,心中只一个念头:他完了。

这个吴慎修知道妻子与人有染后很生气,却又懦弱地无计可施,后来听从损友的意见去抓奸,结果只砍了妻子。接着又是损友的主意让他随便杀了一个人顶替,谁知顶替的人居然是个女的。

从头到尾都没有一点自己的主见和想法,别人说什么就什么,最后把自己埋坑里了。

在《大清律令》中就有这样的规定:凡妻妾与人奸通,而于奸所,亲获奸夫奸妇,登时杀死者,勿论。若只杀死奸夫者,奸妇依律断罪,当官嫁卖,身价入官。

也就是说确实是有杀奸无罪的律法,不过也要看当时具体情况,像吴慎修这样杀死奸妇,奸夫逃走的,如果有证据证实奸情属实,则杖刑八十。虽然被打八十下很惨,但也好过杀了别人后被判刑偿命吧。

当然我们现代法治社会是不允许这种行为的,最理智的做法就是保留证据,通过正当的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