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阜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细河大队民警在辖区四合路西新街开展酒驾查处专项行动。14时13分许,驾驶人张某被检测出酒后驾驶机动车,其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40mg/100ml。15时05分,同一个地点,驾驶人张某被检测出酒后驾驶,其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57ml/100mg。

民警了解,二人均知道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属于违法行为,但都抱持侥幸心理酒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细河大队对两名驾驶员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分别处以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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