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自然景观得天独厚,人文资源也丰富多样。大连地区历史悠久,从出现人类活动到近代作为重要的海港城市和工业基地,本土文明源远流长,留存众多独具特色的历史文化遗产。文物建筑作为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上具有独特优势。为积极探索闲置文物建筑资源的合理利用路径,把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推进高质量发展优势,大连市文物局发布推出第一批文物建筑(含工业遗产)活化利用计划项目,诚邀社会各界来连考察,利用文物和工业遗产资源投资兴业。

首批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共10处,其中文物建筑9处:中山广场大和旅馆旧址(大连宾馆)、达里尼市政厅旧址(老自然博物馆)、达里尼市政厅长官官邸旧址(大连船舶技术学校)、烟台街近代建筑群(1896花园酒店)、旅顺实业学校旧址(原旅顺军事历史博物馆)、南子弹库旧址、长隆德庄园、露西亚町(俄罗斯风情街)、东关街近代建筑群;工业遗产1处:甘井子煤码头。这些项目文物价值高——建筑历史印记明显,建筑形制独特,时代气息浓,历史底蕴厚;地理位置佳——文物建筑均位于主城区核心地段,交通便利通达;配套设施好——所处地段周边基础配套设施完备,区位条件优越,文化、旅游、商务资源丰富,市场接受度高。

利用原则坚持保护第一,统筹文物保护和利用,促进文物建筑保护利用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政策引导,强化监管服务、风险防范,保障社会力量参与渠道通畅,实现社会效益为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两促进;坚持价值导向,充分发挥文物建筑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以及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按照《文物建筑开放导则(试行)》要求,在遵照法律法规及项目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租赁、合营等方式参与文物建筑的保护修缮、历史风貌维护,利用文物建筑开设博物馆、陈列馆、艺术馆、非遗工坊、农村书屋、乡土文化馆和专题文化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场所,也可利用文物建筑开办民宿、客栈、茶社等旅游休闲服务场所,为文化展示、参观旅游、经营服务、传统技艺传承和文创产品开发等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服务,推动文物建筑“有人管、在利用、出效益”。对于工业遗产的保护利用要符合相关法律政策要求。(来源:大连新闻传媒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