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人民日报评论说地铁偷拍乌龙引发微博热搜,他声称无端指责不是维权、恶意揣测也不是维权,网络曝光更不是维权,说到对于地铁乌龙事件的正解,不能以暴制暴和以曝制曝。

这个发言我觉得很奇怪在女子误会大叔偷拍时,大叔自证清白了,该女子还是把大叔的高清无码视频发布到了网上,并且称呼大叔为猥琐男,高举女子主义的大旗,似乎拳头就快要挥到大叔身上了。

这个时候人民日报评论没有发表任何博文来为大叔声援,同时在”偷拍事件“全网发酵的时候,大叔被全网攻击指责为恶臭男猥琐男的时候,人民日报评论也没有阐述观点。

反而在警方介入调查,川大疑似要开除该女子,全网网友紧密关注该事件并且积极为大叔发声的时候,人民日报评论才介入,说不要无端指责、不要恶意揣测、不要网络曝光,这分明就是在说:

她已经道歉了,你们还要怎么样?警惕别有用心者煽动极化情绪挑动性别对立!

跟网友想的一样,我也对人民日报这个态度表示失望:

  • 川大女生明知农民工大叔没偷拍还把人挂到网上贴上“猥琐男”“惯犯”标签,难道不是造谣污蔑吗?而网友希望“法律制裁 学校处理”反倒是成了“喊打喊杀”“以曝制曝”“别有用心煽动对立情绪”。
  • 人民日报作为新闻媒体,最终还是站在了自己圈子的利益之上,维护了新闻媒体圈的利益,并没有借此事情对整个新闻体系进行反思,只是“就事论事”,刻意回避这背后新闻媒体体系的原因。
  • 官媒在价值取向上应该有更鲜明的立场,更准确的表达。尤其什么是“网暴”,广大网友很清楚这个词的内涵和外延,不要偷换概念,要真正站到人民的立场上来。

作为人民群众我们应该合理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既不能忍气吞声,也不能过度维护,以维护权益的口吻对他人的权力进行侵犯,如何正当维权?

1 偷拍对不对?必然不对

2 但是,我认为你偷拍,我就直接查你手机,这个行为对不对?好像也不对

这个背后是执法权的争议,甲认为乙偷拍,合理途径是向警方报案,然后让警方这个第三方执法机构来核实。而不是我怀疑我就能执法,谁不同意谁就是为犯罪者洗地。

按照这个道理,我觉得美国芯片抄袭我,要求他们公布技术供我检查,不公布就是心里有鬼?你同意吗?

3 执法权还只是第一个问题,第二个问题是审判权。

什么叫偷拍?有地铁照片就叫偷拍,还是有地铁人像照算偷拍,还是要具体到人脸亦或隐私部位才算偷拍?检查你手机是执法权,判断手机里照片是否构成偷拍叫审判权,理论情况下,执法权归警方,审判权归法院,现在情况是执法权审判权居然都给闹事方。

4 女生偷拍男生发网上捞人?

但这还不算,在偷拍讨论中,有人拿出网上许多女生偷拍男生捞人的照片,质疑这算不算偷拍。结果许多人表示,男生拍女生是偷拍,女生拍男生是对美好的欣赏不是偷拍。这叫什么?这叫定义权立法权。

所以这不是一句简单的乌龙可以概括的,人民日报应该关注人民的诉求,切不可双标,用春秋笔法愚弄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