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广大人民群众:
当前已进入汛期,随着降雨和上游来水的增多,我市境内河渠、坑塘蓄水将进一步加深。炎炎夏日,人们亲水意识增强,戏水、游泳和钓鱼、捕鱼等活动增多,这些行为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高考结束、中考和暑假即将来临,为防止溺水事件发生,保护全市群众尤其是学生等未成年人群体的生命安全,泊头市水务局再次告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安全意识。青少年学生要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陪伴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危险、陌生、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盲目下水施救。作为成年人更应该增强安全意识,在教育好孩子的同时,注意自身安全,不做违反安全的涉水活动。
二、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家长和学校要积极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及管教防范工作:家长要全力做好子女的教育及监管工作,要时刻关注孩子的去向,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职责,避免孩子私自外出游泳或嬉水,防止意外溺水事故发生;各学校、幼儿园要教育未成年人提高安全意识,通过一封信、开设防溺水安全教育课等形式,做到时时提醒。
三、积极行动齐抓共管,认真履行属地责任。各乡镇、街办处,开发区要加强重点水域安全管理。在河渠、坑塘等重点水域和危险地段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对于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坑塘设置防护栏,有条件的可放置救生圈、竹竿等应急救援工具;各基层河长、巡河员及河渠、坑塘管护责任人在积极做好巡查的同时,动员广大党员、热心群众、爱心志愿者等参与巡查工作,发现未成年人私自在河渠、坑塘等地方游泳、玩耍,及时进行劝阻制止,避免悲剧的发生。
最后,再次敬告全市广大人民群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市境内所有河渠、坑塘主要承担输水、蓄水和行洪功能,不是供人们游泳、嬉水的公共场所。凡因私自下水游泳或临河嬉水酿成意外溺水事故的,要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生命是宝贵的,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担负起保护生命安全的重任,珍爱生命,预防溺水。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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