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一贩猪客到旅店投宿时遇到熟人灯草商,两人把酒言欢至深夜,入寝时,贩猪客灯草商互换客房,不料竟因此捡回一条命。

清朝末年,江南地区商业发达,酒馆茶肆的生意大火,就连乡村小巷也有很多小旅店供过往旅客歇脚。

江西浮梁县某镇因地处交通要道,过往行人必定要经过此处。于是就有一对夫妇在这里开了一家小旅店,既可用餐也能投宿。

这天,有个贩卖猪肉的商人去外地收账,经过此地时入住到这对夫妇的旅店,贩猪穿着一身破旧的衣衫,但是却带着装满银钱的包袱,被眼尖的店家看进了眼里。

到了晚上,店里来了个灯草商人,却是贩猪客的旧识,两位好友一起喝酒聊天,直到深夜才散去各自回房。

贩猪客住在旅店一楼,而那灯草商是在二楼。贩猪客喝了不少酒,头脑昏沉,按理说这种微醺的状态最容易入睡。

但他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怎么也睡不着,总觉得心下惶惶不安,像是有什么不好的事情要发生一样。

于是他忍不住跑到楼上灯草商人房里找他,跟他说自己总觉得心悸难安,无法入睡。

那灯草商人说你估计是不习惯一楼的环境吧,要不然咱俩换个房间试试。然后两人就互换了房间

住在楼上的贩猪客果然没有了那种心悸的感觉,睡到半夜时,朦胧中听到有刀斧砍剁的声音,他不由打了一个激灵惊醒了。

贩猪客偷偷开门查看,声音是从楼下传来的,他悄悄下了楼梯,只见那店主夫妇在自己原先住的那间房翻找包裹,灯草商人倒在血泊中,身中数刀。

贩猪客吓得全身血液倒流,赶紧趁机溜出去到县衙报官。

原来那店主夫妇见贩猪客携带巨金,就动了念头要下黑手。只是不知为何贩猪客的第六感作祟,因此跟灯草商人换了房间,就这样捡回一条小命。

这个故事出自《中国古代异闻录》。

都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尤其是一个人出门在外更加要留心周围事物,对陌生人也要保持警惕之心,如果真有什么不好的感觉,也许就是一种对于危险的本能反应,搞不好还能救你一命呢?

大家对此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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