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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长帆 编|深海

6月16日,泉为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2019年至2020年上半年贸易业务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泉为科技表示,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对此,吴立骏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造成股民的损失,股民依法可以索赔。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凡是截至2023年6月16日收盘持有泉为科技的受损股民可加入索赔。免费报名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01)进行索赔登记。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注意到,今年5月18日,泉为科技公告称收到创业板监管函。监管函指出,2023年4月11日,公司披露《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入围通知书的公告》控股子公司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泉为”)收到云生智慧能源(云南)有限公司发来的《入围通知书》,山东泉为前期递交的《宁夏石嘴山市等五地市分布式并网光伏发电项目货物集中采购合格供应商框架入围(第一标段-光伏组件)》投标文件已被接受,山东泉为被确定为框架入围供应商,中标金额约50亿元人民币,约占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391.58%。

4月14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显示,你公司本次投标项目入围供应商共6家,公司不是唯一入围供应商,你公司将《入围通知书》中“总计供货金额约50亿元人民币”表述为“中标金额约50亿元人民币”,表述不准确。公司前述收到入围通知书公告中中标金额等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存在误导性陈述。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4条,第5.1.1条的规定。请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提醒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天眼查资料显示,泉为科技成立于2002年,广东国立科技成员,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是一家以从事研究和试验发展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6002万人民币,超过了99%的广东省同行,实缴资本16002万人民币,并已于2022年完成了股权转让,交易金额1.96亿人民币。

通过天眼查大数据分析,泉为科技共对外投资了20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9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61条,专利信息92条;此外企业还拥有行政许可48个。风险方面共发现企业有天眼风险信息1285条;还发现企业有法律诉讼8条,涉案总金额239.4279万元;涉诉关系101条,开庭公告5条,立案信息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