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李敏,今年45岁。最近,我结束了一段持续了15年的婚姻。

我已经不年轻了,所以,离婚对我来说,是一次艰难的选择。

然而,我已经一再容忍,现在,我决定不再委屈自己。

在我年轻的时候,我一直专注于事业,只想趁着年轻,多赚点钱。

父亲的传统观念比较重,母亲也天天唠叨,深怕我老了没有儿女相伴,担心将来没有传宗接代的人,所以总是催促我结婚。

我性格比较孤僻,一直对男女之事不感兴趣,按照自己的计划行事。

直到接近30岁时,我才考虑成家的事情。

母亲托人,介绍了妻子给我认识,她比我小了8岁,刚刚接触的时候,觉得就是一普通人。

可是,她很会走婆婆路线,千方百计地讨好我母亲。老人家总是在我面前谈到她,一副我非得娶她入门的样子。

没办法,我只能尝试着交往。经过一段时间,也没有发现什么问题。再加上双方父母都在催促,所以我们很快就领了结婚证。

由于母亲喜欢她,婚前给了一笔不小的彩礼,在当时属于高的了,我们家境不错,所以也不在乎他们能回多少。

不过,岳父岳母的陪嫁真的十分寒酸。他们收了我们家很多彩礼,却连一点像样的东西都没有给,只陪嫁了一床四件套,他们说,家里还有一个哥哥,一直娶不上媳妇,这次妹妹出嫁,也能贴补哥哥一点。既然我们家条件好,就多担待。

原本对儿媳妇十分满意的母亲,也不由地皱起了眉头。

幸好,婚后,妻子包揽了全部的家务,从不让我插手。

我过上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母亲才觉得没有娶错儿媳妇。

在公婆面前,她同样是个好儿媳。

由于我工作繁忙,经常出差,基本都是妻子定时去探望他们,给老人采购东西,陪着他们去医院,上公园,没有孩子的时候,保证随叫随到。

正因为妻子的勤劳贤惠,我对她毫无保留,蜜月刚刚过完,我就把工资卡和存折都交给她,让她替我照顾老人,张罗家务。

刚刚开始,我还会偶尔询问一下钱款。但是,账目每次都条理清晰,她管理得非常好。

从此,我再也没有过问过钱的事情。

很快,我们的孩子眼看就要读小学,我决定供一套学区房,也好给孩子的教育打个基础。

我一直认为自己赚得不少,至少首付是绰绰有余的。

然而,当我跟妻子说到买房的时候,她却摇头拒绝,还神色慌张。

我顿时起了疑心,查了项目才知道,家里只剩下1500块钱。

妻子哭哭啼啼地说,我这么多年辛苦赚的钱,她全部拿去补贴自己父母家了。

听完她的哭诉,我丝毫没有原谅,我辛苦赚的钱就这样打了水漂,我甚至都不知道。

我跟她说,马上把钱给我拿回来。没想到,她却说那是她孝顺父母的钱,都花在了父母和哥哥身上,不可能拿回来一分钱。

于是,我想了很多办法,还是白搭,虽然钱拿不回来,我这边也是暗暗下了决心。

当时,我没有敢把这事告知父母,但是我也几次想到了离婚,可是,孩子还需要母亲。

而且,妻子在家庭中的付出确实不少,我也没有那么狠心,所以决定给她一次机会。

然而,为了防止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我重新拿回了财政大权,每个月给她一笔生活费。

由于我挣得多,每个月的生活费,也不少给。

妻子一部分花在家里,一部分花在她的家人身上,这些我都知道,但我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有过多计较。

岳父岳母也并非省油的灯,平时对妻子漠不关心,一旦需要花钱,就找妻子。

谁都能看出这是为了钱,我相信妻子也明白,但她从小就缺乏关爱,渴望父母的爱。现在她手里有钱了,父母经常联系她,还嘘寒问暖,让她充分感受到了被重视的快乐。

因此,只要岳父岳母稍微哄哄她,她就会顺着他们,甚至记恩不记怨,对于能帮到娘家感到非常满足。

起初,为了几个家庭和谐,我选择忍气吞声。

然而,岳母最后的一个决定,彻底摧毁了我们的婚姻

我的妻子,原本有一个哥哥,岳父岳母一直偏袒他。

然而,在我们结婚几年后,哥哥因车祸去世了。

岳父天天长吁短叹,说什么对不起家里的列祖列宗。没几天,妻子跟我说,他们准备试管生一个。

当时我不同意,因为他们都已经年近60,没有其他经济来源,只能靠着每个月微薄的退休金生活。

现在,养娃的成本这么高,他们没有其他收入,不是明摆着要靠我扶持吗?

而且,妻子一直这么关心娘家,这就更说明有了孩子后的压力会全部落在我身上。

但作为女婿,我无法干涉太多,只能在心里默默地希望他们试管不成功。

然而,我的愿望没有实现。

在我35岁那年,我的小舅子出生了,比我的女儿还小几岁。

不出我所料,有了小舅子之后,妻子更加殷勤地补贴娘家。

有时我们会争吵,她总是说她的父母年纪大了,养个孩子不容易,作为姐姐,她有能力应该多帮一帮。

妻子经常责怪我小气,收入高,却总是斤斤计较。

如果是为了孝顺父母,我无话可说,儿女孝顺父母是理所应当的。

但让我替他们养儿子,我真的有点难以接受,觉得这太过分了。

由于小舅子的事情,这些年来我与妻子的感情渐行渐远。

然而,妻子根本没有意识到,仍然把重心放在自己的家人身上,毫不考虑我的感受。

三个月前,岳父去给儿子买牛奶,不小心摔了一跤,当场失去了意识。

送往医院后,我们花费了将近20万的医疗费。

毫无疑问,这些钱,都是我掏的,可是,还是回天乏术。

办完老人的丧礼,我就有种感觉,未来的日子会变得多么困难。

我没想到,头七还没有过,岳母竟然提出把小舅子送到我家,跟女儿一起养。

她说:“女婿啊,我老头走了,我这身子好几天都缓不过来,涛涛才10岁,我不忍心看着他跟我吃苦。长姐如母,你们就是他的父母一样。你们女儿和涛涛年龄相仿,都是同龄人,肯定能相处得很好。我说不定哪天就没了,希望你们能把涛涛当作自己的孩子对待。将他抚养长大,给他成家立业。”

我听了后,就一个感觉:厚颜无耻。

我心里绝对是万般不愿意的,然而还没等我拒绝,妻子急忙回答道:“妈,弟弟住在我这边,你放心。我们是世界上最亲的人,同父同母。就跟自己的孩子一样。

将来他结婚,我们肯定会给他买房子,彩礼钱也不用他担心。作为他的大姐姐,我一定会像对待亲生孩子一样对待他。你就好好养身体,不要太操心了。”

我不知道妻子有没有认真思考过其中的责任,而且,我也不知道她真的如此无知,随随便便让我多了一个“孩子”。

养孩子就得负责任,付出的不仅仅是时间和金钱。

而且,她还敢主动承担买房子、彩礼,简直把我当成了冤大头。

她如果自己有能力,别说多,负担一半,我也没有这么气愤。

现在,几家的开销都是我主要承担,而妻子还不时地补贴娘家,我已经过得很不容易了。

现在又要我养一个”儿子“,简直就是异想天开。

我当时就甩了脸子:“这孩子该谁养,就谁养!我没有这个能力也没有这个义务!”

妻子听后非常愤怒,举起手就给了我一下

我当场就提出了离婚。

妻子难以置信地盯着我,一再确认我的决心。

她可能觉得我会后悔,竟然同意了我的要求。

可是,没几天,她就后悔了,来我父母家找我协商。

我已经下定决心,再不给他们家多花一分钱。

所以在接下来的一个月,我完全不理睬她,她联系我时,我态度也很冷淡。

妻子反而异常愤怒,她觉得自己这么多年,任劳任怨,花我一点钱,是理直气壮的事。

于是,她坚持要走了孩子的抚养权,我笑了笑,没有反对。

离婚时,我感到异常轻松,终于能摆脱这一家子寄生虫,过上我理想的生活了。

这些天,前岳母几次找我母亲,想让我们复婚,说孩子不能没有爸爸。

而且,前妻一家,基本靠我养活这么多年,他们早就失去了赚钱的能力。

现在,提款机出了故障,他们的好日子也维持不下去了。

我既然已经摆脱了之前的生活,是绝对不会回头的。

我们没有义务养活整个家族。家庭责任的范围是有限的,超出了合理的界限,将会导致各种问题和矛盾的产生。

当我们组建家庭后,另一半的感受也应该成为我们考虑的重点。

如果我们只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忽视了对方的需求和感受,那么这段感情注定难以持久。

因此,我们需要在孝顺父母与关心伴侣之间找到平衡点。

我们要尊重彼此的家庭背景和价值观,为双方创造一个和谐的家庭环境。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建立真正稳固而持久的感情关系。

只有在平衡和谐的基础上,我们才能共同成长,共同追求幸福与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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