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发布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范一飞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范一飞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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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2022年11月5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范一飞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2年12月,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免去范一飞的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职务。

2023年6月9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中国人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范一飞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范一飞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政治意识淡漠,对抗组织审查,大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接受宴请、旅游、打高尔夫球等活动安排,违规参加公款宴请、收受礼品礼金、出入私人会所;在职务安排、岗位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为官不廉,纵容亲属不实际工作而获取薪酬,搞权色交易;违规干预、插手执法活动;道德败坏,家风不正;毫无纪法底线,胆大妄为,“靠金融吃金融”、“以钱生钱”,长期以“投资”为名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融资、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范一飞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范一飞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资料显示,范一飞,男,汉族,1964年8月出生,江苏泰兴人,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大学财政学专业毕业,博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早年在中国建设银行工作,担任过建行行长助理、党委委员、副行长等职务,2010年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15年任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