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起初是分为北越和南越两个政权。北越实行的是共产主义制度,在发展道路上,也是向苏联和中国看齐。五十年代,越南开始进行土地改革,实行耕者有其田制度。通过没收、征收等政策,把地主的田地分给农民。不久,越南又进行了农业合作化运动。越南农民除了留一小块叫做“家庭份地”的自留地,用于种植少量蔬菜食用,其余土地都并入合作社中。生产活动在合作社中统一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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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农民斗地主 分田地

但是实行合作化运动后,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大为下降。直接的后果就是劳动效率降低,土地产量减少很大。有的地方省份领导人开始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并寻求解决办法。这个领导人就是越南永福省委书记金玉。1965年,金玉在考察合作社时,路过一块稻田。他发现相邻的两块田地,一块地里的水稻长势良好,田堤也修得整齐。而另一块地里的稻田却长的差了许多。经过询问得知,长势好的是农民自己偷偷开垦的土地,而长的不好的则是合作社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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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批斗地主大会

金玉意识到问题所在,为了解决农民劳动效率低下的问题,决定允许农民承包土地,实行单干。1966年,他主持召开了省委会议,在全省推广土地承包制度。这一制度实行后,马上看到了效果。1967年,永福省的粮食产量就大大增加,达到了合作化前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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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当时的共产国际大环境,正处在反资反修的斗争环境中。越南国内也进行着反对修正主义的运动。金玉的土地制度改革,不仅在省委内部有人反对,很快也引起了党内高层的注意。越共总书记黎笋在越共机关报《人民报》上点名批评金玉犯了严重错误,是披着社会主义外衣的走资派,要从内部搞垮合作社。金玉受到党内批判,被迫作了深刻的自我批评。永福省的土地改革也就此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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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合作化运动进行下去,就是粮食产量不断的降低。比如1976年一公顷土地产量2230公斤,1978年已经下降到1750公斤,可谓是连年下降。越南已经从原本的粮食出口国,变为粮食进口国,并且进口量逐年增加。而随着中国文革的结束,中国开始改革开放。在土地政策上,中国从1978年开始进行土地制度改革,在全国农村陆续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俗称大包干。越南决定向中国学习,1981年,黎笋决定进行农村土地改革。1981年12月,越共中央发出第100号令,开始在合作社推行三五承包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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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笋去世后,新一届越共总书记长征上台,更是推行了更为彻底的土地承包政策。1988年4月,越共中央召开会议,随后公布了10号决议,全面推行土地家庭承包制。土地直接承包给农民,合作社不再进行干预。承包期限延长到15到20年。1993年又立法明确土地为国家所有,农民有土地使用权,并且对农民发放土地使用权证。经过改革,越南的农民生产积极性大大提高,并成为世界第二大大米出口国。(据2022年数据泰国当年大米出口量已超过越南,暂时位居第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