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在男尊女卑的旧社会,大多数父母都是重男轻女。因为儿子在家传宗接代,是自己家的,女儿出嫁了,是别人家的。
所以父母双方都把房产给了儿子。女儿想要拥有房子,就只能结婚了。如果婆家接纳了儿媳妇,那么儿媳妇就可以顺利地住在婆家,但是如果婆家无法容纳儿媳妇,那么儿媳妇的处境就大不一样了。变得更糟。
现在时代变了,男女平等,儿女都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婆媳三天两声吵架,儿子要求父母搬走。父母无处可去,只好去女儿家避难。女儿买了房子后,房产证上写着父母的名字,父母想把房子留给儿子。这件事就发生在徐女士家里,下面我们来听听他们一家人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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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来自徐女士的自述:
我的父母都是非常守旧的人。在处理我弟弟的婚姻时,他们沿袭了老传统。也就是说,我结婚了,弟弟留在家里,所以家里的房子是给弟弟的。
其实不光是房子的问题,还有其他的问题,我父母都是偏爱弟弟的。从小到大,吃苦的都是我,吃吃喝辣的都是弟弟。
当我寻找伴侣时,我的父母提出了一个条件,即男方家人要支付10万元作为彩礼。在当时,10万元的彩礼钱也是一份高价值的礼物。其实我有一个喜欢的人,但是因为他家庭条件不好,我父母坚决不同意。
后来,有家人来提亲。他们答应给10万元作为彩礼钱,我父母立即同意了。父母根本没有询问男方家庭的情况,只关心那10万元的彩礼钱。
结婚后才知道,丈夫因打架入狱三年了。因为娶不到老婆,公公婆婆咬牙切齿地祭出了10万元的彩礼。结婚没多久,丈夫就脾气暴躁,动不动就打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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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我怀孕三个月的时候,因为一点小事,老公又打了我,导致我流产了。出院后,我坚持要离婚,公婆哭着求我不要走。我父母骂了我,不让我离婚。他们觉得我离婚让他们难堪。
他们还是怕我离婚后回娘家。这时,弟弟已经结婚了。没想到到了这个程度,离婚后我真的回娘家了,但是父母不让我过夜。
刚离婚的那天晚上,我在朋友家里度过的。第二天,朋友陪我去找出租屋。为了节省房租,我租了一间单间,月租120元。
安顿下来后,我就去找工作了。首先,我在一家鞋厂工作。后来我和朋友在鞋厂帮忙卖鞋,后来又开了一家合资鞋店。因为我们很勤劳,我也到处卖,所以生意很好。
我弟弟结婚后,和我父母住在一起。弟媳和妈妈合不来,三天两头就吵架,妈妈也一直向我诉苦。我能说什么?在她心里,儿媳妇比女儿重要得多。别看他们吵架。如果有什么好处,妈妈一定要给儿子儿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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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本来,妈妈就帮弟弟一家照顾孩子。后来弟弟的孩子都上学了,妈妈就不用照顾他们了。有一天,嫂子和妈妈因为一些小事大吵了一架,哥哥就让我父母搬走了!
我的父母可以搬到哪里居住?他们没有别的房子了。所以他们来找我,我能做什么?我们只能保留他们。但我租的房子太小,住不了三个人,只好暂时住在朋友家。
我一直在攒钱买房,现在父母都靠我了,我就提前买房了。我想贷款买房,这样比较容易,但妈妈一直劝我不要贷款买房,贷款还得连利息。
朋友也劝我,不能贷款,尽量不贷款,省点利息。她还主动借给我一笔钱,不收利息,我很感激她。
我向其他朋友借了一些钱,用所有的钱买了一套两居
室。我用钱买的房子,房产证上当然要写我的名字,但父母坚决不同意,要求写他们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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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我爸说,女人要买房,嫁给男人就有房子。我妈说,如果房产证上写了我的名字,以后我结婚的时候,女婿会把他们赶走的。所以,房产证上必须写上他们的名字,免得女婿赶走他们。
老两口一硬一软,逼着我把他们的名字写在房产证上。因为这件事,我和父母吵架了。妈妈哭得泪流满面,人人都说我不孝,是白眼狼。
我爸说,把他们的名字写在房产证上,主要是为了防止女婿把他们赶走。这房子还是我的,他们也好几年没活了。他们去世后,这房子仍然是我的,他们答应还给我。
我对他们很恼火,最后为了了结此事,我同意了,于是房产证上就写上了我父母的名字。
买了房子后,朋友给我介绍了一个男朋友。男朋友也离婚了,孩子判给了女方。我们在一起快一年了,彼此都很满意,就结婚了。
老公家里也有房子,婆婆身体不好,老公就只能在家照顾婆婆。而如果我老公住在我家的话,就会很不方便,因为我父母和我住在一起,房子不大,所以我老公就让我住在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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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搬到老公家后,我帮老公照顾婆婆。有时我会回去看望我的父母。如果我父母出了什么事,我丈夫会帮我处理。我弟弟的家人根本不关心他们的父母。
我欠朋友钱,我老公帮我还了一些。我想自己还钱。但老公说我们是夫妻,不能明确区分。我会早点还清债务,这样会更容易。
转眼十几年过去了,父亲患病去世,母亲独自住在那套两居室里。几年后,妈妈也病危了,我想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但妈妈不同意。
我觉得不对劲,就让妈妈立遗嘱,但她不肯。我提出了当年办理房产证的事情,老两口承诺房子会还给我,我就妥协了。
可我妈却说,我和老公现在过得很好,我弟弟家没有商品房,那我们就把这套房子送给我弟弟家吧!我气得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其实弟弟的家庭条件也很好,夫妻俩也不关心老人,所以生活也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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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我不同意,这房子现在值120万了,我当然要留给孩子们。于是我就和妈妈吵架了。母亲无奈,只好口头立下遗嘱,说我和弟弟是这个家的一半。她在讲话后的第二天就去世了。
办完丧事,弟弟说这个房子是我父母买的,所以房产证上写的是我父母的名字。他还表示,父母的房产应该留给儿子,女儿没有份额。为了占住房子,他和弟媳立即搬了进去,我很生气。
后来我多次和弟弟家吵架,弟弟和弟媳就是不肯搬出家。我别无选择,只能威胁要起诉他们。如果我弟弟起诉,我最多只能得到一半的房子。
我丈夫建议我不要起诉。母亲刚刚去世,儿子和女儿因为财产纠纷上了法庭。我觉得老公说得有道理,但是如果我不起诉,我就觉得很委屈。
说到底,我都怪我父母不好。明明是我付了那栋房子的钱,但现在我却说不出来了。我申请房产证的时候没做好。我不应该妥协。如果我坚持要写我的名字,现在我就做不到了。我现在应该怎么做?
结论:
人必须善良,但善良必须有分寸。有些地方可以仁慈,但有些地方就不能仁慈。有些原则问题必须坚持下去,不能因为一味好意而轻易妥协,否则就会出现麻烦。
徐女士上文提到,既然知道父母重男轻女,可意“出卖”女儿,就应该提高警惕,不要轻易相信他们。君子爱财,得之有道。每个人都要通过努力工作来赚钱,不要觊觎别人的财产,因为不义之财是得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