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谢良律师团队核心提示:6月25日,再有雅本化学(300261)受损投资者索赔案向南京中院提交立案材料参照此前该系列索赔案一审判决在2020年2月4日至2020年3月15日期间买入且在2020年3月16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雅本化学(300261)股票的权益受损投资者或有望索赔一定程度的投资差额等损失(索赔条件或是否胜诉须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若投资者符合上述区间,可在“索赔通”公众号我要索赔登记栏目 或 投资诉讼网 进行损失情况预登记。

6月25日,谢良律师团队再次代理部分雅本化学(300261)受损投资者向南京中院提交了索赔起诉材料,接下来等待法院进一步审核。此前,谢良律师团队已收到南京中院送达的部分投资者诉雅本化学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的一审判决,投资者一审获胜。此外,本案诉讼时效目前已不足三个月,若尚未参与索赔的投资者,还可抓住最后索赔机会。

回溯前情,2020年9月9日晚间,雅本化学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显示,9月9日,雅本化学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雅本化学于2020年2月3日、2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对投资者的回复、2月6日发布的《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以及2月7日发布的《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中披露的关于用于肺炎疫情相关抗病毒药物的达芦那韦医药中间体业务信息存在误导性陈述。中国证监会对雅本化学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其他相应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相应罚款。

谢良律师团队认为,根据新实施的证券虚假陈述侵权案件司法解释,若上市公司等信息披露义务人虚假陈述,投资者可依法索赔诉讼。参照一审胜诉判决,在2020年2月4日至2020年3月15日期间买入且在2020年3月16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雅本化学(300261)股票的权益受损投资者,或有望索赔一定程度的投资差额等损失(索赔条件或是否胜诉最终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以上仅供参考,索赔条件及是否胜诉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顺祝各位投资者投资顺利,生活愉快!

谢良律师团队

(谢良律师执业证号:

14401201210071616)

2023年6月26日

附:

Ø 初步索赔流程:

1、查看交易记录是否符合条件;

2、若符合条件,到证券营业部打印①账户信息表或确认单和②对账单(打印后盖业务章即可,对账起止时间段或统计区间段或查询时间段请务必注明是:2020年2月4日(若首笔买入早于该日,从首笔买入雅本化学之日打起)至2020年4月30日,含此时间段单个股票或多只股票均可,具体视证券公司系统而定;如果无法显示对账期间,请证券公司工作人员手写并在手写处盖章;如有多个账户且有交易记录的,请按照以上时间分别打印各账户的对账单。

Ø 其它证券索赔一览表:

Ø 索赔依据:

1、新《证券法》第八十五条: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2、自2022年1月22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Ø 类似案例:

《投资诉讼网》发布的谢良律师代理的过往胜诉案例包括但不限于:佛山照明、美达股份、华鑫股份原大股东、紫鑫药业、海润光伏、上海物贸、上海家化、勤上光电、科伦药业、大智慧、佳电股份、超华科技、方正证券、祥源文化、保千里、金亚科技、山东墨龙、任子行、济南高新(原ST天业)、ST慧球(天下秀)等虚假陈述索赔案、光大证券期货内幕交易索赔案。

Ø 特别声明:

本文仅供参考,因法律从业人员对法律问题可能存在不同理解,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